本报记者 曾龙辉 吴林峰沈青对许多网民而言,网上逛超市,已经平常得像吃饭睡觉一样。但同时,网上购物目前存在的一些技术、安全、诚信方面的瓶颈,仍然制约着交易行为的开展。
家住三里店附近的卢女士为了帮参加某比赛的女儿选购一套合适的衣服,接连几天找遍了桂林所有商场也未能如意。 最后,一个朋友建议她到网上看看,结果一打开电脑,轻点了几下鼠标,一套带翅膀的白色天使衣服就被轻松搞定了。
接受采访的部分网友告诉记者,网购不仅具有商品选择范围大的特点,而且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即使在深夜2点,你也可以在几秒钟之内从一家商店晃荡到另一家商店,随时随地满足自己的购物欲望和购物需求。
开网店已有两年时间的王先生认为,在网上“只有你不知道的,没有网络找不到的”,各网店所销售的商品五花八门,从大米、啤酒等生活日用品,到电脑、汽车、住房,网店可谓应有尽有。市民可以在任意一家购物网站上尽情搜索自己想要的物品,而不再需要一个一个商场地寻找。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接受了网络购物这种消费方式,终有一天会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
针对目前情况和网店负责人的分析,更多人则不一样地认为,网络购物不会成为现今的“主流”购物方式。市内某商场一位经理就坦然地说,网购需要诸多前提,如买电脑、装宽带、懂操作等,而目前大部分老百姓还是不具备这样的条件的,及时具备也不一定会喜欢这种方式。
另外,近年来,随着网购方式的不断出现,市消协接到的类似投诉也在逐年增加。一位消费者投诉称,他在一家购物网站买了商品,但却一直收不到货。市消协与这家总部在外地的网站取得联系后,网站声称已经发货,如果货物没到就是邮递公司送货时出了问题。经过多次协商,网站终于同意先给这位消费者再发一遍货,再追究邮递公司的责任。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尽管网上购物遭遇欺诈的案例层出不穷,但由于相关法规和技术手段的缺失,要对网上购物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管理,仍面临着不少难题。首先是责任主体认定难。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网络购物的中介平台、网上经营者的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在实践中,中介平台、网上经营者常常互相推卸责任,使监管部门的处理缺乏依据,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该负责人还表示,网上购物不仅经营者众多,而且销售的商品更是数以千万计,如果要对所有经营者的资质、商品的品质进行事先审查,难度极高。而对于部分假冒侵权商品,网站也缺乏足够的鉴别技术和鉴别手段。目前一些网站采取“被动审查”方法,即接到相关投诉后,再对相关网上经营者和商品进行清查、清除;一些网站则出于吸引更多卖家的考虑,对各种虚假信息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仍遵循属地化原则,而网上购物具有明显的跨地域特点。异地经营和属地监管的矛盾,使得网上购物纠纷的调查处理成本较高、周期较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