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采用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黑吃黑”手段追讨债务屡屡触犯刑律而震惊深圳,于2002年被深圳中院判刑的香港人林汉溪等人,近日再次站到了法院的被告席上,由东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林汉溪等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赌博等罪。
据了解,林汉溪一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以林汉溪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陈楚南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陈扬波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陈明雄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傅卓强涉嫌绑架罪,于今年3月16日向东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东莞市检察院受理后,于同年3月20日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8月11日上午,该案在东莞中院大审判庭开庭审理,东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惠英出庭支持公诉。据了解,该案庭审从当日上午9时持续到晚上11时,整整进行了14个小时。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四宗罪
被提起公诉的5人中,林汉溪涉嫌的罪名达7项之多,而5人主要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赌博罪等四宗罪。
第1宗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林汉溪自1993年起,相继纠集陈楚南、陈扬波与苏少强、黄泽展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四人是该组织的主要成员,直接听命于林汉溪,并发展了陈明雄与陈育彬、肖培坚、阿河、阿狗等人。
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林汉溪等人作案时间长,从目前已查清的林汉溪第一次犯罪到本案破案前其实施的最后一次犯罪历时长达21年。其次,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人数众多,林汉溪除了陈楚南等骨干成员外,有证人证实其还有多达一二百个马仔,就是经常在其身边的马仔也有一二十个。同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作案宗数多,受害人数多。从现在查清的情况看,林汉溪等人作案,包括1983年的故意杀人未遂的案件,总共有十宗犯罪事实,其中包括本次由东莞市检察院起诉的六宗和2002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宣判的四宗犯罪事实。
第2宗罪:
故意杀人
据悉,关于林汉溪等人故意杀人罪有两宗犯罪事实,一宗发生在1983年,是林汉溪伙同他人实施报复而枪击陈某青,因陈某青躲逃成功而未得逞。另一宗故意杀人案发生在2004年,是被害人陈某丰因之前曾举报林汉溪等人被报复而惨遭杀害。
第3宗罪:
绑架
该案中,起诉书指控的绑架罪有三宗,一是林汉溪、陈扬波索要35万元赌债将朱某南绑为人质,后勒索150万元;二是黄某智欠林汉溪90万元赌债,陈扬波参与绑架黄为人质,索要156万元;三是林汉溪、陈楚南、陈扬波、陈明雄、傅卓强绑架车主马某泉、董某华勒索财物。
第4宗罪:
赌博
起诉书指控林汉溪等人犯有赌博罪,其中林汉溪等人除非法设立赌场外,还在网上进行赌博犯罪活动。(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东荐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