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29日电(记者丁文杰、傅兴宇、丛峰)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决定将一部分养老保险金积累起来用于将来发放,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把现收的养老金当期就完全支付出去。
这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早于2001年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辽宁省试点,随后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 2006年,改革试点又进一步扩大到上海、天津、湖南等8个省市。
当前中国退休人员以每年240万人的速度增加,由于寿命延长,中国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从原来的10年提高到25年。“据预测,未来50年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将达6至8万亿元。”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说。
随着国有企业减员增效的改革,上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按照制度设计,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这本来是一个“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但由于养老金当期支付压力太大,一些地方个人账户基金实际上被挪用于当期支付,形成空账,“部分积累”的制度目标落空。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赵志刚分析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职工应缴纳的养老金由于制度原因没有积累,而是融入到国有资产中,在后来选择养老金部分积累制度的时候,国家就应该承担他们的养老金成本,而不应该是提高缴费比例让新人来承担。
因此,做实个人账户、分账管理及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就成为这一轮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
在辽宁试点中,国务院提出,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现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的资金比例由职工工资的11%降低到8%,并且个人账户将只由职工个人缴纳,企业不再缴纳;各级政府将以更大的财力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之所以要降低个人账户比例是为了降低管理的风险和减缓当期财政压力。”赵志刚说。
在辽宁试点的基础上,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在一些细节上做了修正。在做实个人账户方面,从更小的3%起步,逐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直到8%;在养老金计发方面增加了激励政策,实现“多工作、多缴费,将来就可多领养老金”等。
这次改革的另一个亮点是政府承担了体制转轨的成本。在黑龙江试点中,中央、省和地市县各级财政补助80多亿元,吉林省试点中,各级财政补助58亿多元。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社保专家于小庆说:“虽然中国有足够理由支持养老保险部分积累制,但当前最大的困难是积累下来的钱如何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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