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记者王先敏 实习生刘倩)丈夫因游泳淹死,不想婆家人却私自搬走其丈夫留下的家电等家当。
家住江北的陈蓉昨日告诉记者,8月3日,丈夫郑夏(化名)在游泳时淹死,15日,陈处理完丈夫的后事便回到娘家散心。
昨天,郑的表姐代某承认,郑家人确实在26日搬走了郑夏留下的家具。但她认为,搬走的全都是郑与陈结婚前购买的家具。现在郑夏死了,这些家具理应由郑的母亲和女儿所有。
对此,重庆鸿都律师事务所刘英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陈对郑的婚前财产享有使用权,郑家人私自搬走家具的行为欠妥,陈可以要求拿回郑1/3的遗产。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8-2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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