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记者姚卓文)有家长向本报反映,她的小孩在广州市第三中学就读,今年9月升读初二,学校在新学年注册时要求一次性缴纳初二、初三两年的学费2万元。她认为这一收费方法加重了一家人的负担。
记者了解到,家长反映的这所学校并非三中,而是校址在三中内的明德学校,属于民办性质,高额学费属正常情况。 记者随后来到三中,校办的一位先生表示现在三中的初中部是公办性质,三中内已没有民办学校,至于为何一次性收取2万元的高额学费,他不作任何回应。
记者在越秀区教育局里得到了解答。去年,在市领导的要求下,三中要办示范性高中,因此原来的初中部被取消了。这种情况下,三中利用原有的初中教学资源,向教育局申请创办明德学校,属民办性质。去年升读初一的学生,由于三中初中部被取消,如果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升读公办初中,就无法享受到三中原来初中部内优质的学位。如果想获得三中初中部的优质学位,则可以选择报读明德学校,学费方面当然会昂贵得多。当时的收费标准是三年学费共4.5万元,每年收取1.5万元。
然而,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的公办和民办学校必须独立办学,明德学校由于是在三中初中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显然不符合独立办学的有关要求,于是明德学校在成立了不到一年又被取消了。今年升读初一的学生可以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享受到三中公办初中的学位。说起今年升读初二的学生所收取的2万元,越秀区教育局的姚小姐称,本来是每年收1.5万元的,现在由于三中恢复了公办初中,特此优惠1万元,一次性将两年的学费2万元收齐即可。
姚小姐强调,这批学生初一入学时已经知道需要缴纳高额学费了,而且收费的标准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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