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陆丹)抢劫时被巡逻经过的民警逮个正着,一劫匪不但暴力拒捕,甚至动手去抢民警的配枪。近日,白云区法院以抢劫罪和抢劫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元。
川籍打工仔侯祥平现年24岁,由于大字不识,多年来他一直没找到合意的职业,最后沦为以抢劫为生。2005年7月4日晚11时许,侯祥平在白云区京溪街麒麟10巷1号附近盯上了两名购物夜归的女士。他乘四下无人,从暗处冲上来抢走一女的手提包。被抢女子紧紧护住包不放,为了夺包,侯祥平起脚踢人。在抢得手机和购物袋等600多元财物后,侯祥平仓皇逃去。
就在此时,民警李某和保安正好开车巡经此地。看到抢劫,立即下车追捕侯祥平。两人分头包抄,追到麒麟中路36号旁边的水果档时,李某将侯扑倒在地。侯随即压到民警身上,并用双手去抢李某腰间的“六四”式手枪。李某双手死死护住枪,双方扭打了约五六分钟,侯祥平见抢不到枪,就起身逃跑。在附近居民的帮助下,侯祥平最终落网。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