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静)省教育厅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使“名师”、“名校长”在县、区范围内流动,缩小“名校”与“薄弱学校”教育资源中的师资差距。
日前出台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机构编制和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力推中小学师资力量均衡,以减少择校现象,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由于种种原因,中小学的“名师”、“名校长”往往集中在少数名校,这种现象使校际间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差距拉大,是择校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实行校际间“手拉手”,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等办法,但是,最终“名师”、“名校长”仍然集中在“名校”,择校顽疾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外,在“支教”活动中,由于教师人事关系并没有流动,对教师而言,“支教”只是短期行为,加上对“支教”效果缺乏科学评价和奖惩机制,教师在支教中难免出现“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
《意见》明确规定,我省将建立校长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校长每届任期4年,可以连聘连任,但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超出两届。50岁以下的男教师和45岁以下的女教师,在一所学校任教不超过6至8年。同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县、区范围内要实现定期流动,城镇教师要定期服务农村学校。这一制度的出台将从根本上保证校长、教师的不断流动,从而达到教育资源中师资力量的逐渐均衡发展。中小学校“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现象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由此引发的择校热也有望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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