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记者王哲)未来哈尔滨市将鼓励、扶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逐步从根本上改变哈尔滨市以实心黏土砖为主要墙体材料的格局。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将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为使哈尔滨市新建建筑尽早全部改用新型墙体材料,市政府制定的《条例(草案)》从三方面作了规定:禁止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或者使用客土生产黏土砖,对占用耕地的黏土砖瓦窑(场)责令逐步复垦;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正负零零线以上墙体和临时建筑设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禁止使用、设计使用实心黏土砖的义务,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予以严格处罚。
为提高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积极性,《条例(草案)》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总建筑面积以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此阶段缴纳的基金有保证金性质。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数量进行返退;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不予返退。该部分资金沉淀下来,正式作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纳入同级财政,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