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让城市气象探测信息更准确,我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已经施行。我市气象局根据此办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深圳市民的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
市气象局专家告诉记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气象探测的环境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如高空气象探测站,四周的障碍物对探测系统天线形成的遮挡成为雷达接收的干扰源。
因此,市气象局大气观测台站的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基本保护区、外围保护区。各类无线电台(站)不得对气象专用频道、频率产生干扰。气象通信线路和设施不得被挤占、挪用、损坏,以保证气象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输。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标准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备案,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新建、改建和扩建气象台站和设施,更应当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标准。
市气象局专家称,非法侵占、损毁以及擅自移动气象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最为频繁的是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如在气象观测环境受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和树木,甚至有的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等。按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规定,凡是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将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