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记者从三亚市合管办获悉,三亚日前对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扩大农民参合受益面。
去年1月,三亚正式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目前已有22.5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1.46%。 截至今年7月30日,共有4.53万人次获得476万元的补偿。
经过1年半运行,有关部门发现原实施办法存在农民看病、住院时报销门槛较高,报销比例偏低,受益面不大,补偿水平不高和资金沉淀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将卫生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的起付线从原来的250元、500元、800元往下调到100元、300元、600元,补偿比率从原来的50%、40%、30%分别提高到65%、50%、40%。根据规定,起付线只限定扣除一次。
此外,门诊家庭账户资金从每年每人8元提高到12元;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目录由原来的330种扩大到与城市医保药品目录接轨;核磁共振、CT、彩超、血透、高值医用材料等特殊治疗和检查项目的费用全部列入报销范围。
住院分娩补助从原来的150元提高到300元;非住院慢性病报销病种从原来的10种增加到16种;省、市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每人每年补助分别由原来的6元、10元提高为12元、15元;共济账户基金由原来的31元改为按人均43元提取。
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原则,允许极度贫困参合患者先入院治疗,结算费用从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或社会捐助资金中解决。
同时,参合农民只要持合作医疗证,就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或住院治疗,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转院手续,门诊和住院的报销直接给予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