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8月29日电泰戈尔说:休息之于工作,就像眼睑之于眼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节假日更成了一些企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黄金机会”。不休年假、无法休年假,甚至没有年假……休假权,在一些用人单位有意无意地被束之高阁。
带薪休假已名存实亡
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不超过44小时,我国劳动法明确了这样的工作制度。此外还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但是在目前,有相当一批劳动者处在超时劳动的状态。在北京某电视台工作的邢记者说:“谁不希望享受8小时工作制,但我们大部分工作人员无法做到。制作一个片子,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是家常便饭。要休假,薪水奖金肯定会受影响。因此,单位多数员工都放弃年假。”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刘振强先生说:“在机关,‘讲奉献’的思想观念占主导,大家都不好意思跟领导提休假。再说申请年假必须排队,赶上工作忙的时候,年假形同虚设。”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达11小时,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未享受过加班工资,农民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现象普遍,休息权利根本没有保证。
让人“又爱又恨”的休假
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针对部分“白领”群体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个阶层有着难以排遣的职业压力:一方面,多数企业把抢争市场的业务指标定为主要方向;另一方面,生活成本提高,使得他们不愿放弃可以晋升、加薪的机会,于是,一头扎进了加班的泥潭,休假则被抛在了脑后。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论在机关还是企业,职工大量的加班看起来都是自愿而非强迫的。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只是许多职工“自觉”地不执行。这样一种怪现象相当普遍:一方面,职工因劳累过度而苦水满腹;另一方面,很多人又为自己加班加点而暗自欣喜。据分析,我国企事业单位偏重对加班工作的激励,而缺少对休假权的保障。一些领导喜欢卖力苦干的人,如果谁给领导留下了“拼命三郎”的印象,就意味着他在职业前途上有更多的机会。这实际上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一种变相侵害。
尊重休息权是尊重法律
已经在北京IT行业打拼10年的魏女士对休假之难深有体会,因此,利用多次游历欧美的机会,她特别留意了西方发达国家的休假制度:“早在上世纪30年代,法国人就开始享受带薪假期。而在大部分德国人看来,休假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她认为,休假制度是国家福利的一部分,而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取决于该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休假权呼声越来越强烈本身就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一种标志。“休息权是我国宪法直接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专家关怀教授指出,尊重休息权,不仅是遵守国家法律,也是尊重自身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