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高8月29日电(记者陈新)临高王女士借2.2万元给朋友许某做生意,许某将其一套房子作抵押,可许某还了2000元后,余款久拖未还。王女士胜诉后,依旧没有还款。无奈之下,她申请将抵押的房子评估拍卖抵债。
经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后,海口符先生拍得。当王女士高兴地想取回欠款和利息时,法院答复拍卖程序有瑕疵,相关事宜暂停执行。而符先生也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2万元欠了10年没偿还
据王女士介绍,1996年1月7日,许某向她借款2.2万元,并将其在临高林业局的C幢103号房作为抵押,于1996年2月30日前还清借款。借款期满后,经多次追讨,许某才偿还2000元。随后多次追讨未果。2004年4月28日,临高房产所将抵押房办理到王女士的名下。王女士起诉后,一审法院判决许某偿还给王女士欠款20000元及利息。
抵押房拍卖仍难拿欠款
由于判决生效后,借款人许某拒不履行。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评估拍卖抵偿债款。
王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8日,受法院委托,海南银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抵押房进行拍卖。由于拍卖现场出现矛盾,第一次拍卖被迫停止。第一次房子起拍价是3.5万元。4月25日,拍卖公司第二次拍卖,该房成交价是28510元。
王女士了解到,房子成交不久,买受人已将房款汇到法院帐户上。近日,她去要欠款时,法院答复,由于拍卖程序出现问题,法院正在处理当中,欠款要等等再说。拍卖程序有问题?这让王女士很纳闷。
拍卖公司称程序没有问题
拍卖程序是否有问题?拍卖公司副总经理马洪林告诉记者,该公司是受临高法院的委托进行拍卖的。
据介绍,第一次拍卖时,该房公告评估价是3.5万元,由于拍卖现场发生矛盾冲突,当时没有成交。4月25日下午,第二次拍卖时,公告评估价降到28510元。当日起拍价也是28510元。临高法院两名工作人员也到场对拍卖程序进行监督。拍卖成交后,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记录表上签了字。
“作为一家专业拍卖公司,我们是按有关规定操作的,拍卖程序没有任何问题。”马副总经理表示。
买受人称有人让他退标
买受人符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很苦恼,当时他是看到公告后按有关规定参加竞拍的,现在就等法院下裁决书过户了,可偏偏这时候,法院告诉他,拍卖程序不符合规定。
采访中,符先生出示了“成交确认书”、“竞买登记表”、“现场成交凭证”、汇款单等证物。今年4月27日,符先生将26935.50元汇入了法院指定帐户。
“成交第二天,有一人打电话给我说,加几百元让我退出标的,当时我不干。”符先生说。
法院称拍卖程序有问题
拍卖程序是否有问题?临高法院副院长王平说,该抵押房进行了2次拍卖。前一次拍卖因发生冲突,拍卖被当场叫停。第一次拍卖起拍价是3.5万元,而第二次拍卖时,拍卖公司擅自将标的物起拍价降了20%即28510元。按规定,拍卖公司第一次拍卖要降低标的物起拍价时,须先由法院确定,并由法院委托在媒体上公告,才重新进行拍卖。因此,拍卖公司擅自将标的物下调20%的拍卖程序是有问题的。此外,被执行人许某也有意见,认为这样侵害了他的利益。
为何法院工作人员要签字呢?王平副院长说,当时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时未将现场情况汇报给院领导,等成交回来时,才将现场情况汇报。院领导知道后,觉得程序上存有瑕疵,于是出现了以上做法。
王平副院长表示,将协调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买受人和吴某等各方,争取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