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郄建荣一起由审计部门移送的商业贿赂案近日宣判,案件中的四川省南充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宋辉光、原副主任吴洪榜、原办公室主任张某3人被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该委另一前任主任白某涉嫌受贿11万元一案也已开庭审理,将于近期宣判。 这是审计署有关方面今日透露的。
据介绍,2004年底,南充市审计局接受委托对市计生委原主任宋辉光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开发计生委大院中存在重大经济问题嫌疑。
2001年8月,宋辉光出任南充市计生委主任后,即与开发商草签联合开发大院协议。2002年2月,开发商将30万元感谢费送给宋。宋将现金作为私款存入银行后,立即正式签署了开发协议。案发后宋主动自首,退清赃款,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宋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在进行谈判、签订合同期间,南充市计生委副主任吴洪榜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贿。所收受的20万元赃款被吴分次取用。案发后,吴退出赃款4万元。为此,吴也以受贿罪从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领到了12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此外,南充市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基建小组成员张某接受有关公司贿赂现金8万元。张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2000年4月,南充市计生委与一公司签订购买办公房产合同。该公司先后送给时任该委主任的白某11万元现金。案发后,白投案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