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玩了一把“恐怖主义”
富士康起诉记者个人的行为,开了一个商业恐怖主义的好头,这是在公开领域里运用势力集团能量的一个绝佳案例,这是对合法权利不合法运用的一次技巧试验。
在我看来,起诉记者个人、查封记者私人财产,与雇用打手砍记者手指,一样是恐怖主义行为,它同样来自于势力集团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力量。 窦唯或北野武向媒体示威,用的是很原始很肢体的方式,并且也承担着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大企业为代表的势力集团则不然,你无法循着打手的雇佣关系去找到真正的指使人(当然如果你比指使人更强大,比如那个亿万富翁的对手),你也无法知道,法院为什么会受理这个诉讼。同样,你没法想象雇用打手去砍CEO董事长们的手指,如果只是因为他们说的话令你不爽、荣誉受损,你也根本不要奢望法院会受理你查封大企业财产的动议。
可当你面对一个势力集团的诉讼的时候,你意欲何为?几年前,国内某著名企业也曾起诉媒体个人,那个记者(还是作者?)只能到处求媒体或者媒体的朋友帮忙,我们作为个体面对巨大的势力的时候,无论是一场台风还是一个企业,都显得微不足道。
别说什么道义与精神的力量。这个道理,就像社会机制不完善,道义也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的问题,解决了一个两个,也解决不了全部。
当我们勇敢地走出一个泛政治的时代的时候,我们需要警惕一个继之而来的泛经济的时代,我们的文化价值与学术研究都已经被经济体系所侵袭、掌控,所以,有一部分势力集团去试探新的势力疆界,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
媒体也是势力集团,我曾经向几个媒体同行表达过这种忧虑,戏言“媒体不是茅坑,不要占了一个蹲位就什么都敢拉”。富士康不告媒体,源于对媒体势力的忌惮,还是期待媒体的共谋,而将记者的职务行为牺牲掉?
经济左右法律的倾向也已经很明显,此次深圳法律机构能够受理此事,也着实让人吃惊,如果深圳动用一个城市的力量去针对两个个人,为的是保住制造中心的名誉,而实际上也获得了成功的话,那么,这堪称泛经济主义伦理的一次伟大胜利。 博闻(北京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