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明天开学,为了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对各区县及直属学校的秋季开学检查工作全面启动,派驻各校的学校收费督察员将于今日接受统一培训后各赴其职,对各校的秋季开学情况进行最直接的监督和最准确的信息反馈。
今年秋季开学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校有无自立项目收取费用现象,学校是否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和教育收费承诺制,是否已公布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是否将中招录取结果按录取类别在校园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学校是否有违规招生行为和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稽查人员还将检查普通高中高一学生是否通过正式录取和履行审批手续取得入学资格,学校是否为招收的所有学生建立学籍档案;教学用书是否全部到位,学校是否利用暑假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有无违规组织入学考试等。
企业改制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为规范我市企业改制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企业改制学校收费管理,市教育局昨日就我市改制的西安远东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光学仪器厂、庆华电器制造厂、黄河机器制造厂、西北第一印染厂、陕西第三印染厂、西安电力机械厂、石油仪器厂等企业改制学校及其他改制学校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进行重申。
上述改制学校具体收费标准为:对于企业尚承担本企业子弟一定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中小学,对本企业子弟(不分单双职工),按政府公办中小学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对于企业完全不承担本企业子弟任何教育费用的改制企办中小学,在不高于规定借读费标准的前提下,由企业和学校协商确定本企业子弟收费标准,并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企业正式发文并报市、区(县)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对联合办学单位子弟的收费标准,由学校和联合办学单位在不高于接受社会学生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接收社会学生收取学费标准最高限额如下:小学每个学生每学期700元;初中每个学生每学期1000元;省级重点高中每个学生每学期2000元;市级重点高中每个学生每学期1600元;普通高中每个学生每学期1500元。择校费方面,省级重点不得突破1.5万,市级重点不得突破1.2万,普通高中为9000元。有关区、县物价局可在不突破最高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除上述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各改制企办中小学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费用,亦不得在收费的同时再重复收取学费或杂费。改制企办中小学收费须严格执行按学期收费的政策,不得跨学期预收或一次性全部收取。
代办费从实结算保险费不得代办
为了使学校的各项收费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让广大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市教育局昨日再次强调代办性费用“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今秋高中代办费用经物价和教育部门规定为课本费、电教教材费、统考招生费、冬季取暖费、住宿费、搭伙费、自行车保管费、毕业证书工本费等6大类,市教育局有关人士再三强调从实结算原则,例如其中的自行车保管费和住宿费等项目,并非每所学校、每个学生身上都会发生,因此不得按照每生每学期标准强行收费,该人士还专门指出,随着近年来与中小学生相关的各类保险险种不断增多,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抢滩校园,虽说保险是件好事,学校可以以另外张榜宣传的方式鼓励参加,但是绝对不允许将保险费列入代办性费用,不得强行收取、不得代办、不得搭车收费。
(本组稿件由记者陈新、实习生张妮采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