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无序采石后续 无许可将企业立即取缔
针对今天本报关于海口火山国家森林公园环境遭无序采矿破坏严重的一组报道,今天上午海口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责成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公安局、林业局及龙华区等4个区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无序采矿行为。
会上,海口市政府秘书长蒙国海要求由龙华区政府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林业局配合,立即对地处羊山地区的海口火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采矿业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立即取缔。已经取得采矿许可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开采范围进行采矿。市林业局要派人调查核实火山森林公园内毁林采矿的情况。会议还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采矿区进行检查,市国土资源局和龙华区、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要尽快作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今天下午,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对无序采矿的治理方案。该局决定发函市公安局,要求对无采矿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停止供应炸药;对没有落实复垦资金的企业,也停止供应炸药。同时,该局还决定,对经审批允许在羊山地区采矿的企业,必须在9月15日前对经审核的开采范围进行埋桩定界,不允许超范围开采;在10月之前必须制订复垦方案,并经专家审核报国土部门备案,同时要根据复垦方案落实复垦资金。
据介绍,今年2月冼笃信等11名人大代表联名递交的《关于立法制止在火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乱采矿石资源的议案》已提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如果立法,其适用范围应在羊山地区,重点在两个国家级公园,今年先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完成火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适当时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
2004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建立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公园位于海口市西南15公里的石山、永兴镇境内,属地堑-裂谷型基性火山活动地质遗迹,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全新世(距今1万年)火山喷发活动的休眠火山群之一。区内火山群面积约108平方公里。
海口火山国家森林公园
2000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海口国家森林公园。公园在海口市龙桥镇、十字路镇、永兴镇和府城镇境内,与海榆东线高速公路毗邻,北起沙坡水库南端,南至十字路镇的国杨山,东起龙桥镇的三角园村、博片村、昌荣村、儒陈村一带的山林,西至永兴镇博昌山,总面积2075.2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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