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晓菁)历年来在房屋退管、退托时已承租该房且未安置的原承租户注意了,从下月起至10月30日,我市将开展已退管、退托房未安置住户调查。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解决代管、信托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此次调查登记对象为历年来在房屋退管、退托时已承租该房且未安置的原承租户,业主或代理人可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所领取住户调查登记表,或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xmtfj.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登记表。 填写完登记表后,由业主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所登记。
提交时,业主或代理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书,退管通知书或产权证。住户要提交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凭证或退管通知书。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市民可向各房屋管理所咨询,筼筜房管所(溪岸路100号二楼)电话2029865、思明房管所(思明东路19-29号)电话2026423、鼓浪屿房管所(龙头路75号)电话2063441。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