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南航客机在起飞2个多小时后中途紧急迫降 机窗现裂纹航班延误一天
乘客收到200元补偿金
南航:补偿参照公司惯例
律师:航空公司已属合同违约
本报讯(记者 胡晓宁 仲玉维 李巍巍 曾华)因驾驶舱内的风挡玻璃出现裂纹,南方航空公司CZ6905次航班迫降在兰州。 昨晚9时许,该航班终于抵京,南航补偿每名乘客200元,但乘客们对补偿金额并不满意。
据乘客武小姐介绍,8月28日晚8时许,她在乌鲁木齐乘坐南航CZ6905次航班飞往北京,准点抵京时间应是当晚11时20分左右。
“飞机飞行两个多小时后,空乘人员忽然通知大家,飞机要临时降落兰州。”武小姐说。
随后机上300余名乘客被送往兰州市中心的酒店休息。
武小姐说,直到昨天下午6时,他们才被接回到兰州中川机场,并再次登上CZ6905次航班,于昨晚9时许抵达首都机场。再次登机时,工作人员给每名乘客补偿200元,但大家都不满意。
南航态度
补偿标准参照公司惯例
今天上午9时许,记者从南航乌鲁木齐营业部获悉,延误原因是飞机驾驶舱内的风挡玻璃出现裂纹,在高空飞行情况下随时可能破碎,为保证乘客安全,才被迫降到兰州中川机场。
南航地服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航班延误分两种,一种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如天气;另一种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如因飞机故障而取消航班,属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
该工作人员表示,CZ6905次航班由于飞机故障,经停兰州中川机场造成航班延误20余小时,根据民航总局的指导意见,南航为每名乘客补偿200元钱。
“对于航班延误的补偿,各航空公司没有统一的标准。”该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南航的惯例,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延误4小时以上的,他们将安排乘客的食宿;延误5小时以上的,将对乘客补偿100元。
“如延误时间较长,则按照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补偿金额。”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航空公司已属合同违约
北京市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起淮表示,航空公司所谓的补偿说法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做法已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
张起淮同时表示,如乘客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可向运输起始地、目的地或航空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张起淮告诉记者,按照国际通常做法,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食宿;延误5小时以上,赔偿票价的50%;延误10小时以上,按照票款全价赔偿。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