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记者及编委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8月29日,网上出现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以下为申请书全文:
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11号
被申请人: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申请人自任职于第一财经日报社以来,一直工作居住于上海,从未与在深圳经营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有过任何接触,亦从未在任何媒体及任何场合发表过任何不利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的言论。 现听闻因侵害名誉权被冻结所有资产令申请人十分震惊。根据我国的相关民事法规,申请人根本不是本案的适合被告。据此,申请人民法院对(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申请人被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收到贵院(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位于广州的房产及车辆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有关富士康系列报道的情况说明
6月15日和6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分别刊登了本人写的有关台资工厂富士康公司的稿件:《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下称“文章一”)和《富士康离职女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下称“文章二”)。
文章一的采访,是通过接触了一位富士康员工所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而及时采写的。文章二则是记者前往昆山富士康当地进行采访,后经编辑刊发的。
巧合的是,在预先不知情的情况下,6月14日新浪等媒体转载了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文章《苹果中国代工厂探秘: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300》。该文章就是以富士康工厂为背景所撰写的。
因此,大量网站将6月15日本报的“文章一”与该文并在一起,作出了一个以“富士康劳工”为名字的专题。一些网站将本报的标题加上了“血汗工厂、黑幕”等字眼。这些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
作为记者,我写两篇文章的初衷,实际上是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对有关企业在雇佣人才方面的现状进行报道,特别是一些底层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待遇情况。也希望以此为基点,解读企业如何更为人性化地管理一线员工。
当时,本人在《西祠胡同》网站上看到有数十篇一些富士康员工对公司内部人才体制的抱怨。后来,又在浏览一个小型的科技网页的时候,看到了数个富士康员工的QQ号码,并与一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进行了30多页的聊天,我在《西祠胡同》看到的一些留言,向他一一求证,他也给予了很多建议。文章写完后,我还将该文章交给他确认,他也提了一些意见。在文章正式刊出前,我还直接向富士康确认其中的核心事实。我拨通了公司外联部的贺小姐。根据她的口述(有录音),我将很多关键的说法都一一记录下来,并且进一步修改了该文章。
6月11日刊登之后,该文被数十家网站大量转载,同时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在万名网友的留言中,有不少富士康员工和了解富士康的人士就本报报道发表了一致的观点,即文中所反应的情况在公司内部确实存在。
富士康公司随即于深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一些主流媒体记者公开了工厂现状。但其间,类似《21世纪经济报道》等被邀请的媒体也进行了追踪报道。其中不少报道与本报文章的观点相符合。
在这样的情况下,编辑决定继续跟踪该事件。我在周二(6月20日)当天抵达昆山的富士康工厂,并且到富士康员工在外居住最多的村落(玉山镇)进行调查。在一个卖冷饮的摊位上,我遇见了一个刚刚从富士康离职的女孩和她的同伴,并对她进行了近50分钟的采访。6月21日下午,我上交了第二篇文章。同时,本报深圳记者凡国君也写了一篇有关深圳当地情况的文章。另外,编辑也配发了一篇评论,成为之后的见报专题。
6月30日当天,富士康的两位代表——富士康下子公司-赛博数码广场管理部副总(董事长特助)詹东海、赛博市场总部副总李广,约本报翁宝编委和我在报社附近见面。他们表达了他们对本报几篇文章的立场。
当天两人态度和蔼、情绪自然。他们的主要观点是,我们的连续报道在网络上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关注,使富士康很被动。希望我们报社不要再跟踪下去了,这样会让他们很为难。
他们也表示,很理解媒体的立场。在这次会面上,对方并没有就文章的真实性提出相关质疑。
其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当詹东海提到文章中所说的“关电脑罚钱”等其他事项,说这些管理事项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李广立即说,文章说的内容确实与实际情况一致,“有这样的规章制度,我都看到了。”
总之,当天我们四人愉快地交换了意见。在这样的和谐气氛中,我们谈了2个多小时,并在中午吃饭前结束了对话。
之后,我们没有继续写有关富士康的报道。所有采访告一段落。
而后,富士康方面还邀请翁宝编委和我再次见面,但由于双方日程方面的原因,此次会面没有实现。
作为一名有良知的记者,众多的艰难故事促使我动笔。而在我的创作过程中,众多人的支持和真相,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2006 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