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单纯是名誉权官司,而是社会问题
岳成:是按照我们法律的第108项,就是作为原告,必须有厉害关系的人等,有明确的被告,还有明确的具体的诉讼请求,还有是法院受理的,并且是所受理的法院的管辖的,还得有具体的失实诉讼请求,就比如说本案你把人家的编辑人员,作为被告起诉人家1000万,这个审查决定是疏于审查,这样做是不对的。
这一点来讲我们法院是疏于考察。第二关于诉讼保全,就是法律规定谁有权利,我向法院申请保全,免得我申诉后难以执行,但是法律有权提供担保,你不提供担保找不着你怎么办,只要提供担保,法院一般可以诉讼。 像本院来说,对两个记者做这个保全是不是应该,何况他有一个新闻单位,这个完全可以采用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新闻单位人家说我们来担保,公司打输了由我们来赔付,这就好了。
彭伟祥:他是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事实上这场官司我判断,可能输赢的问题被告未见得输,但是通常这件事情一定会产生心里震慑问题,我觉得大陆的舆论环境跟台湾是不完全的一样的,这件事情对业界的影响,和对整个心里冲击我觉得可能是原告没有完全考虑到的。这也是为什么他手下一直劝他不要这样做,而他力排众议这样做了,这就是考虑不完善的地方。
岳成:我们上次山西案赔偿1000万,最后还胜诉了。
彭伟祥:也排出对方的律师给他出了诉权保全这些东西。
岳成:这是加大了效应。
周泽:很多人在这个案件里面,都在谈原告的动机如何目的如何。我觉得应该就事论事地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我们不考虑原告的动机,我们考虑结果,我们考虑事实,我们考虑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只关心根据现在的法律和事实,会有什么结果。对我们新闻媒体,对被告来讲,我们只需要从这个角度去把握,去判断就够了。如果被告真正因为这个东西就被震慑住了,就很可笑。针对这样一个问题,要要从容面对。对这个诉讼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法律上的判断,完全没有大惊小怪。
岳成:由于这两篇文章造成他的损失有3000万,有的是客户退货,解除合同这些东西。
彭伟祥:这个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名誉权的问题。
主持人:从这点我们谈到媒体和企业关系,现在很多公众关系,资深人士也在讲,说这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在处理企业和媒体的关系上,我想问一下,就是说一个媒体和企业在处理类似这样的关系中,企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媒体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
周泽:现在简单说企业担负什么责任,媒体担负什么责任,这些没有什么依据。我们没有什么理由批评郭先生社会责任感差,只要他不违法就行了,没有理由强调他一定要如何。只要法律上没有禁止,都是他的权利。今天网上有很多人批评原告挑战社会良知什么的,我觉得有点言过其实。他的动机如何,我觉得没有必要。我觉得应该从法律层面去做判断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他不做违法的事情也就可以了。
翁宝:实际上有很多事情,我上周在报社开部门例会的时候,我也谈到这个问题,我对郭先生的认识,从我个人来讲,他就是一种争议,他以这种狭隘的做法来搞这种大规模的扩张。实际上郭先生在个人的创业的立场上也有我值得尊敬的地方,包括他在台湾做事业将近40年,他投机型的炒作,比如炒房子,他一直老老实实在做事业。这是我非常一个敬佩的人,之间我跟他沟通的时候,我收到冻结通知的时候,我还给郭先生本人写了一封信,我对这个事情的立场和判断建议。我们可能在接触这个案例的时候,就当诉讼是一种竞争得手段,因为你可以想象,就通过这种诉讼保全,把固定财产帐给封了,对很多企业来讲,然后又因为借助司法流程,这个时间是不能够控制的。
对一个企业来讲,他的资产会受到冲击,在业界我们都知道,就是特别喜欢打官司。这个话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并不一定准确,但是他有非常强大得法率启动机制,然后有一些相关的企业在通过这么一种,我刚才指的是一种泛指,而不是特指,作为一个企业特别有力的竞争手段来讲,诉讼一些小的企业他通过这些方式,虽然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然后让我延伸另外一个话题,就是企业权利的边界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会在我的博客里面就这个问题进行一定的梳理。实际上诉讼企业的边界在哪,比如说做房地产行业,他们对社会,对整个经济领域他们会产生怎么样的一种权力的延伸,我们一直以来经济处于发展的阶段,企业的权利在延伸,或者我们是怎么界定,包括在法律上。但是这个问题我思考想得也不是很神奇,但是仅仅是一些想法吧。
岳成:通过你的介绍,成功自有成功的道理。就是通过打官司这个企业愿意打官司,说明这个企业相信这个法,相信这个社会这个法制,我最反感就是遇到问题就去找关系,包括打官司就去找关系,就是不相信法律,这就是一种落后,我遇到问题就通过法律,这绝对是一个好事情,这个事情我认为达到这个程度我认为是必然的。作为企业和新闻单位,怎么样来构建和谐社会,或为推动社会发展,人家就说,企业家政治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这话说得有一定道理。社会也不都是用企业家,政治家,但是企业家对社会的推动当然是比我们律师要好得多。所以说一个企业首先要奉公守法,要依法经营,要不搞其他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你才能走得远远,你才能走得好。对新闻监督要对问题很好的解决。
彭伟祥:现在社会转型期一个企业要发展,我觉得更应该增强他的社会责任感,如果一些企业仅仅把不违法当做他的底限的话,他的标准就太低了。包括用工制度,包括违法劳动法的事情,我觉得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一个真正大型的企业,能够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能够采取开明的态度对他企业是有好处的。我觉得这件事情,可能有两个方面说明问题,第一个媒体监督这次提出的问题,有利于新闻媒体再审视和讨论,这是这个事情非常值得关注的地方。另外一方面,这是企业自己的选择,他所谓的媒体公关的处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个文明,走关系也好,有什么话咱们走当面,我们可以尊重对手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有什么话,我们到法院去说,我做了20多年记者职业当中,当中可能还有一些沟沟坎坎的事情,但是这个事情既然能拿到法院上来,为了你的利益你就因此把你知道的事情告诉给法院,我们相信法院,法院真的是可以秉公执法现在包括一些腐败现象也有,但是我们首先必须相信法律,我们信任法院,我们希望法院真的对得起天地,因为这个事情就我来看,完全不是一家企业一家媒体的问题,已经受到所谓的社会良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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