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我们有最起码的伦理期望
周泽:我们都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司法。 这里讲到公正司法,可什么是公正?法官的判决就是一种认识和判断活动。他做这种判断,可能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公正的。但是,这个司法过程我们必须接受它。人的认识是有差异的,制度安排由法庭、法官来对纷争作出判决,我们就没有理由不接受它。
彭伟祥:因为法律是绝大多数人共识。我非常有意思,我们举一个例子,就是体育官司,就是长跑运动员,假药的问题,孙英杰那个官司,所有人都认为这件事情荒唐,但是法院就是举证有了,道理说得通的,但是我觉得那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以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我觉得这么高关注度,这个事情,不管是深圳法院也好,从法律上他们也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可以在上海法院,我觉得不应该在深圳打,可以啊。我们把所有的法律程序走完,没有问题,我觉得这个事情做得长也好,短也好,要学会在我们大陆真正的合理合法的,能够和我们本土文化结合在一起的,我觉得作为企业来讲,有很多需要思考的地方。
周泽:法院对某个事实的判断和认识,在很多时候可能与我们会有很多的不同。我曾经就新闻真实性的判断和认识,和很多法官做过交流,对与很多人的不同认识,法官们确实就是那么认识的。我感到他们对新闻规律了解得不充分。我讲新闻真实,就是我们的报道是确有来源,确实依据的,但是对这个“事实”来源和依据背后的事实是不是真实的,不是我们记者负得起责任的。我跟他们讲这个道理,他们不接受,他们认为不应该有这样的区分。我还跟他们讲,新闻是对变动的事物的反映,是有阶段性的。各阶段可能会发生变化,不能以一种变化了的阶段的存在,来否定它之前的阶段的存在。很多法院很多法官不接受这个认识。怎么办,我们不能说他们和我们有分歧,做出判决来我们就批评司法腐败了。但我们要通过努力,让法官了解和尊重新闻操作的特殊的规律性,对新闻官司能够作出符合新闻操作规律的认识和判断。
主持人:也许通过一些新闻官司可以推动法官的这方面的认知。
周泽:法官接受什么公众人物的理论,是蛮有意思的。上次开会我吴越法官也是讲,我是经常看你们侵权的研究的。既然看了,这些法官就会受到一些影响,会接受一些东西,会被逐渐的认识到。我们从这个层面上来做意义应该更大一些。
岳成:作为原告也好,被告也好,你必须用你的方式来让法院来接纳你,搞新闻的思维方式,搞媒体的思维方式,大家都有一定的区别。
主持人: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把剩下的时间留给下面的观众。
网友:现在对翁宝对王佑来说,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怎么面对这个诉讼,就是今天来了律师,和新闻发这方面的研究者,从法律层面来讲,作为被告来讲,有没有一些诉讼策略来做,有什么策略。
岳成:我作为原告,我到哪个法院去诉讼,这是原告的问题,作为被告要积极的应付,所有接到起诉单之后,你就应该知道,我这个管辖权,我需不需要请律师,我需要请我是请哪方面的律师,我是请法院受理地的律师,还是我自己所在地的律师,这都是作为被告来说,第三你要积极准备证据,你要很好得证据来起诉被告,我首先要考虑是否违背劳动法,我是建议是不是给劳动行政部门,去查证,真的就是违背劳动法,他就应该受到查处,当地县以上的劳动部门就有权有义务进行处理,这样对你的诉讼也有一方好的影响,作为你的被告,要积极得到自己单位的支持,这是非常主要的。向单位说明情况,这些事情像你说应该从法律角度我是个编辑部应该列为被被告,就应该向法院提出来这些东西,这就是被告一系列的做法,要积极主动来应付,要想出一些策略,比如说我要替你想的话,就是要建立劳动检查部门,就是劳动主管部门,就应该查处他们这个企业,也就是你应该做的事情,你既然严重违背劳动法,当地的劳动部门干什么去了,怎么样保护我们的劳动者的权利,这是劳动部门的义务。他的责任。他为什么被查处,接受这样的报道他无动于衷是不对的,如果那边查处了,就对你这场官司是极有利的。
周泽:岳律师建议翁宝先生向劳动局举报,要求查处原告,这是一种策略。但是现在原告告了记者,首先应该考虑如何应诉。当然之急,是履行职务成了被告的翁先生应该向单位报告,要求单位以第三人的身份申请参与到诉讼中来。要求《第一财经》作为第三人作为参与这个诉讼,我觉得是很重要的。
翁宝:这个案件出来之后,得到各个法律界人的支援,我们也有免费代理这个官司的律师,我们会组织一个非常庞大的律师团。
网友:您下一步会不会跟深圳劳动部门,会不会真的去查处?
翁宝:我觉得不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要求,实际上我现在最想的跟郭先生见见面。
主持人:还是希望能够沟通。
翁宝:对,就是希望他能够听听我的意见。
岳成:希望他企业不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希望他利益不要追求最大化,把员工的一切福利都提上去。
翁宝:我觉得他采取这种诉讼的形式,对这个固定资产的查封,对我来讲,我还是非常尊重他的行为,这毕竟是法律的形式,我对这表示尊重和理解,而且这个事情上我们是可以有共识的。我也希望就是说,有机会可以跟他交流沟通一下,不愿意,不敢或者不想在公共场合说话,这种经历会不会有,我要跟他沟通一下这个话题。
周泽:我觉得没有必要不说。
岳成:根据被告这种心态,这场官司不用打就投降。沟通是另外一个事情,首先我要说你这个企业必须改正错误,你这个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你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你必须遵守劳动法,遵守这些事情,尊重我们的公民,这才可以啊。在这个基础上你改正了,我们才能更好的沟通,我不知道你的沟通是什么意思。真的。我不理解。就是说我们文章应该理直气壮,正像我说得那样,我不单是在我的报纸上批评,而且我建议劳动部门去查处,希望他们改正,这就是写这这篇文章的目的。
彭伟祥:我觉得这个里面还是有一些问题,就是包括个人,还是企业之间有一些现在不太好讲的事情。
翁宝:他是深圳市最大的企业,更大的工厂,我们也知道他算是比较不错的。从管理的规范性,从发放工资上,虽然底薪很低,但是他发得及时,我们现在也要考虑一个现实,就是我对企业的道德谴责,对我们现实的问题会不会有利。
主持人:你考虑太多社会层面的东西?
翁宝:我会捍卫我自己的权利,我已经有一个非常庞大的律师团来应对这个事情,但是我会思考这个层面的问题。因为毕竟我们可以想像,我们要尊重现实,就是对当下的现实来讲,我们也看到他比起更多的、很小的经常不发工资,甚至拖欠工资,这种行为他可能还算是规范的。这是我们当下的一个现实。
周泽:在你们报道我看了很多信息,我一直希望我是在维持媒体和利益的权益,我们要保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妨提醒一些急着要注意一些问题,可能富士康这个公司确实有强迫员工劳动,等等一些行为,但是我们要通过什么渠道了解这样的情况。
翁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行为,我的职业迫使我去关注这个事情,但是我在判断上又会是另外一种考虑,就我们客观上来讲,他毕竟解决十万个就业的问题,那么多农村的无业人口,他们最起码找到一个生存的温饱。
主持人:这个官司打了也不会说影响到他这个公司就破产了。
翁宝:这就是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是希望能够跟郭先生见一面谈这个问题,我还是坚持我最初的看法,
我不怕打官司,打到底都不怕,打到最高院都不怕。
主持人:哪怕是您,一个报社的编委,在具体的一个官司前,也不应该考虑太多外围的责任。
翁宝:我觉得这不是一种责任。
周泽:我要提醒记者要注意,我们可能确实知道富士康公司对劳动权益不够尊重,但是我们做报道的话,也一定要强调我们对新闻的真实性,一定要有来源的,像咱们记者提出来,富士康是不允许接受采访的,我怀疑,我一直有一种担心,我们这里获得的新闻来源从那里来,我们这个公司长期不遵守劳动权益,我们就编出一些理由了来这也是不能我们的职业操守。
翁宝:我希望就你刚才讲的,我们有起码的期望伦理,这是我们最基本的东西。
主持人:时间关系,今天就暂时到此,感谢四位嘉宾,感谢各位网友参与,希望这个话题网友继续关注,更加深入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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