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质疑冻结资产用意,《第一财经日报》称有证据对官司有信心
“法律似乎无法给媒体工作者任何保障……当这些企业直接越过媒体,向记者开刀时,大家该如何找到出路?”——旷文琪、两年前被鸿海告上法庭的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昨日下午,被富士康索赔1000万并查封财产的《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说:“我觉得它可以算是媒体业的一个‘9·11’,对媒体界的震撼是空前的”。
网民力挺:冻结资产明显是打压
昨晚,翁宝和记者王佑在门户网站所开的博客,点击率已超过100万,一共2000多人在博客里留言,绝大多数均对他们表示声援。第一个留言这么写:“翁宝、王佑,你们背后是中国所有的媒体人,我们站在一起!挺住,我们会用行动来支持你们!”更多的人在门户网站的新闻后回帖表达支持,昨日,三大门户网站都在醒目位置登了这一事件的专题报道,众多媒体管理层、传媒学者、法学教授、律师发表意见,表达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有法律从业者援引法律上的规定来分析这件事,“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具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六点表述如下,‘问: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答: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而很多评论都立足于分析“富士康公司单独起诉记者并冻结财产用意何在”,一位法律人士表示:“我觉得诉讼很正常,但是拿冻结资产的手段去逼对方就有些不地道,这明显是打压手段”。
鸿海集团:我们走的是司法程序
鸿海集团全球发言人丁祁安否认了富士康以高压手段打击记者的说法。“我们现在走的是司法程序,司法是最公正的。如果说富士康采用了什么高压手段,除非说司法是不公正的”,丁祁安28日在接受采访时说。丁祁安在台湾表示,苹果公司发表富士康深圳龙华厂员工工作状况调查报告,许多媒体片段引述报道,鸿海深感遗憾。整个事件应回归到苹果公司调查报告全文,富士康员工绝对没有工作15小时,领取300元人民币的情况。2004年鸿海诉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一案和解之后,鸿海董事长郭台铭接受媒体采访曾说,告记者只是为了求真相,用了创新的方法,也许招数比较严厉,但打赢官司钱会捐出来的,更放话:“这虽然是第一次,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一财》总编:我们有证据,对官司有信心
翁宝在联名博客一篇《这是我近10年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中,表达了对法律保护新闻不力的担忧,并表示自己有过最坏的打算,“我们都没有这个赔付能力,我们都明白司法的流程,我们也明了当下所承担的压力,有时候,自己都难以想象。对方显然比我们更有耐心,更能抗压”。王佑受到的影响最大,“房子是我爸妈的,写了我的名字,存款也是我爸妈偷偷帮我存的,以前我还不知道”。她一度全身心投入应诉而工作暂时放在一边,“现在也只有一半的精力能投入工作,工作的时候也有阴影,心里总担心着”。但是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会改变做记者继续报道的初衷”。翁宝和王佑的领导,《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则满怀信心,他表示:“我们有证据,所以对于这个官司本身非常有信心,一个官司最终的结果不是由当事的一方来说的,而是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我是希望我们司法机关可以秉持司法的尊严,秉公执法”。鸿海上一次告上法庭的记者、台湾《工商时报》旷文琪在回顾两年前的案件时说,“这件事情对我的家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与影响。我一度对财经记者的处境担忧,法律似乎无法给媒体工作者任何保障。我没有放弃继续做记者,但我也想知道,当这些企业直接越过媒体,向记者开刀时,大家该如何找到出路?”本报记者 王吉陆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