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讯 报昨天报道了黄江镇合路村一小店遭劫、店主持刀砍伤歹徒的事件(见昨天本报A5版),记者昨天再次前往黄江镇了解情况,被砍伤的犯罪嫌疑人目前仍未清醒,而警方也暂未对此案进行定性。对店主陈某的行为,警方初步断定是属于防卫,但有无防卫过当仍需进一步确定。
对店主陈某砍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黄江警方初步断定:陈某行为属于防卫性质是没有异议的,但还要进一步区分究竟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据介绍,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公民面临的是侵害性质的行为;二是侵害正在发生;三是只能针对侵害行为实施人。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警方对陈某行为的断定更倾向于正当防卫,因为当时犯罪嫌疑人正实施抢劫行为,并对陈某、赵某两人进行侵害,而被砍伤的就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过,这些仍要等被砍伤的犯罪嫌疑人清醒之后录完口供才能作出进一步确定。
(蓝长科)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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