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天法宣)为了几千元,一个少年诈骗团伙竟然采用打断自己四肢的方法讹诈司机。近日,天河区法院判处两名不满20岁的被告犯诈骗罪,分别获刑1年零6个月和2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伍尚源(18岁)、余娟娟(女,19岁)伙同彭玉霞、黄志刚、“阿安”、“阿辉”等人(均另案处理),组成了一个专门讹诈司机的诈骗团体。 该团伙的作案手段非常残忍,先由吴尚源和余娟娟两人自行打断自己的手臂骨或脚骨。然后,两人埋伏在较为狭窄的路段,乘坐自行车与过往车辆故意发生碰撞。见到两人“撞”车后,其他诈骗团伙人员则一拥而上,向司机勒索赔偿。
通常,司机将余娟娟或者吴尚源送到附近的医院后,同伙会拿出一份“赔偿协议”,问司机是要“私了”还是“公了”。受害司机多数怕麻烦,选择“私了”后被骗取5000元到1万元不等。
在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21日期间,该团伙作案3起,作案地点多在天河区岑村及海珠区御景湾等地。
今年1月21日14时许,伍尚源、余娟娟伙同其他几人故伎重施。因遭到司机的怀疑,团伙成员在天河区长兴人民医院诈骗了100元后就匆匆逃离现场,而伍尚源、余娟娟则被随后赶来的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伍尚源、余娟娟结伙虚构交通事故致伤的事实,多次行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两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伍尚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余娟娟则获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