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李剑英)18岁的保安童超见义勇为被刺身亡,他的父母将儿子生前所服务的昌平新世纪商城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约60万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昨天上午8点半,刚从四川赶来的童兴荣夫妇在代理人的陪同下走进法庭。 “我对童超的家人表示深切的同情。”昌平新世纪商城代理人先是对童超父母表示惋惜,随后又发表了3点答辩意见,表示新世纪商城不同意赔偿。
原告童兴荣夫妇之子童超生前受雇于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从事保安工作。
2004年6月17日23时许,一男子在昌平一街道理发店外盗窃时被发现,正在巡逻的童超和几名群众在追出数米之后将其抓获。当众人正在报警时,该男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童超和另外一名群众刺倒在地。童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8岁。
昌平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12月7日授予童超“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