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慧娟)8月24日晚8时30分左右,张某酒后驾车,在兴庆区银通公路金贵加油站西侧将一中年男子撞伤后逃逸,伤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仅仅一个小时后,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察和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将肇事司机抓获。
24日晚8时39分,兴庆区交警二大队接到“122”指挥中心报案:兴庆区银通公路金贵加油站西侧路段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据目击者和围观群众讲:24日晚8时30分左右,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骑自行车沿兴庆区银通公路金贵加油站路段由西向东行驶,突然被一辆同方向驶来的灰色轿车撞出数米远。由于天黑,肇事车没有停下,而是绕过被撞者,沿兴庆区银通公路金贵加油站西侧公路由西向东逃逸。由于车速太快,围观群众没能拦住肇事车,但却记下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宁A×2157”。
根据肇事车辆的信息线索,民警火速前往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找到了肇事司机张某。当时,张某满嘴酒气,见事已至此,张某只好当场向民警承认自己开车撞伤人后逃逸的犯罪事实。当晚9时35分,民警带张某前往银川市急救中心进行血样酒精检测。经检测证明,司机张某系酒后驾车。
8月25日,兴庆区交警二大队民警依法对肇事司机张某予以刑事拘留。8月29日下午3时15分,被撞中年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肇事一般属过失性行为,在给车辆或人员造成伤害后,肇事司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应立即停车积极救助伤者,避免事故后果严重化,这是交通法规对驾驶员的基本要求。在司机采取积极措施减小损失的情况下,司机的责任也会相应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