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起诉私拆地震台案开庭
“私拆地震台修建大马路”追踪
本报讯(记者林文龙)昨日上午9时,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诉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私拆地震台修建马路一案,在昌平区法院回龙观法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顺天通公司认为原告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是他们拆毁了地震台,并否认自己对此事知情。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辩护律师苏衍庆称,2004年8月1日,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发现自己设在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庄村内的一座国家级地震前兆观测台被夷为平地,而事发地点处于被告的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内,之前,被告和原告曾就拆迁太平庄地震台、另行选址新建地震台的问题多次协商,未果。
苏衍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地震台被拆毁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以及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不需要举证就可以认定是被告拆毁了地震台。
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辩护律师杨占武称,原告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是他们拆毁了地震台,谈不上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开发商因协商不成就私自拆毁地震台,也不符合日常生活的逻辑。因此他申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昨日该案未宣判。审判员表示,如果7天内双方有新证据送达,将会择时再次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