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肃处理当涂“6·16”特大爆炸事故
4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近日对当涂“6·16”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作出处理决定,董事长王涌、总经理王自军等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8月25日,安徽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当涂“6·16”盾安公司特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爆炸事故处理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他们分别是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王涌,总经理王自军,副总经理鲁临盛和乳化车间主任房军;责令公司对车间副主任吴同成和生产安全部部长范凯2人予以开除。
处理决定还包括,1名正县(处)级干部受到降级处分,2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2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受到记过处分,3名科级干部受到记大过处分。
今年6月16日15时9分,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粉状乳化炸药生产车间生产线发生爆炸,造成16人死亡、3人重伤、21人轻伤,财产损失60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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