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人造的第二自然,总的来讲包括三大研究领域,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和谐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我和谐等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 要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观念的继承和发扬。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要处理“知天”的问题,目的在于实现天人和谐。在处理与自然界的关系上,人类经历了崇拜自然、征服自然和协调自然三个阶段。随着人类大规模征服自然,人类依靠科技力量使社会发生了深刻而迅速的变化,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能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也日益严重地困扰着人类。严酷的事实迫使人类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作出了全面的反省。在处理天人关系上,中国古代大多数思想家都主张一种整体观的理论。天人和谐说,是中国天人之学的精华,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既改造自然,又顺应自然;既不屈从自然,又不破坏自然。人既不是大自然的主宰,也不是大自然的奴隶,而是大自然的朋友,要参与大自然造化养育万物的活动。如此,才能达到“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的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境界。
人与人的和谐是要处理“知人”的问题,目的在于实现人际和谐。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与人和睦相处,待人诚恳、宽厚,互相关心、理解,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团结友爱、求同存异,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和”与“同”是中国文化所关注的一对含义不同的范畴。“和”是众多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同”是简单的同一。“和而不同”,一是主张多样,二是主张平衡。“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提倡宽厚之德,发扬包容万物,兼收并蓄,淳厚中和的“厚德载物”的博大精神。
人与自我的和谐是要处理“知己”的问题,目的在于实现身心和谐。在处理人与自我和谐方面,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允中”、“执中”。“中”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原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方法和一种修养境界。所谓“中”,是说凡事应有一个适当的“度”,超过这个“度”,就是“过”;没有达到一定的“度”,就是“不及”。处理事情,要合乎这个“度”,就是“执中”。作为标准的“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应在实际生活中灵活运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利益结构不断调整,生活节奏逐步加快,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日益多元化,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我的关系尤为重要。要能够善待自己,保持自我处在一个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状态。这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有着积极作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应该继承、发扬这种崇尚和谐的文化精华,充分发掘其理念蕴含的当代价值,使之成为和谐文化的重要内涵,努力促使人类实现与自然、与他人、与自我的真正和谐。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