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明起上调
教育、交通、就业、健康保险等新规9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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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低保、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涨钱、电视台黄金时间禁播境外动画片……进入9月,一批新规矩开始走进市民生活,内容涉及教育、交通、就业、健康保险等多个方面。
燃油附加费最高涨到100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通知,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将自9月1日起提高,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中小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谋取利益。
学校门卫须由专职保安担任
由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9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低保
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黄金时段禁播境外动画片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近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从9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时至20时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合拍动画片在这一时段播出,需报广电总局批准。
医院诊断结果可保险理赔
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我国首部规范健康保险经营行为的法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晨报记者 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