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毛懿
晨报讯开发商承诺的免费巴士去年停止运营,代之以收费9角或1元的班车,引发了小区内部分业主的不满。他们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承诺,向业主提供免费班车业务。
上海春城距离轨道交通一号线莲花路站约3.2公里,尽管小区周边公交线路很多,但是没有一辆公交车直达最近的地铁站点,因此搭乘小区班车成了大部分业主的选择。 阮先生正是看重了开发商承诺的“免费班车”服务,这才下定决心购买了上海春城二期的房产。
“当时开发商承诺‘社区免费巴士全天运营18小时,定时往返于春城社区广场和友谊南方商城之间’,看到出行问题得到解决之后,我们一家人才决定在这里买房。”阮先生说,2001年入住后,开发商的确向每户业主提供免费巴士服务。但是,2003年9月起,开发商向乘坐班车的所有小区业主收取每人每次0.5元的乘车费。到去年4月,小区定点巴士车价上涨到了每人每次0.9元。
“免费巴士其实已经名存实亡,开发商这是单方面违约。”阮先生的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都应当视为合同的内容。
开发商则表示,当时刊登的广告只是针对上海春城小区业主,属于现房,而阮先生的房屋当时还未封顶。而阮先生提供的春城小区内部刊物中的说明,又不具有广告性质。“在预售合同中,我们没有约定向二期业主提供免费班车。”
闵行区法院认为,开发商在“上海春城”的一期楼盘广告中作出承诺,但对阮先生等业主应提供免费班车并未进行约定。在诉讼双方签约前,开发商在其二期楼盘广告中仅承诺“社区公交点巴士往返于地铁站与小区之间”,并未明确提供免费班车,因此阮先生曾享有的免费班车并非开发商的义务,所以开发商停止向他们提供免费公共班车的服务,并不构成违约。
目前,上海春城小区物业部门负责经营小区班车。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共有2900余住户,大部分业主对班车适当收费表示理解。物业公司已联系了3辆公交定点班车,上下班高峰时段7分钟一班车,非高峰时段则是15分钟左右一班车,每天来回约76班次。“购买班车票的业主乘车每人每次0.9元,而不购票的人则是每人每次1元。”今后,小区班车的经营状况也会向业主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