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中介扰乱市场,“问题公司”将受严惩
福田工商强化纪检监察严把准入关
深圳商报记者肖健
企业登记代理黑中介、房地产黑中介、留学黑中介、职业介绍黑中介……寄生在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非法黑中介,使广大企业和消费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更扰乱了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6月以来,针对非法黑中介屡屡伪造虚假注册材料、高价代办公司甚至恶意阻挠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的情况,福田工商分局以纪检监察为切入点,一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查处行动,另一方面严肃内部纪律,建立起严谨、有效的预防监督机制,用尽一切法律和措施严把工商登记注册审核关。
秉公办事,工商人员遭报复
近年来,面对福田工商分局注册窗口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非法黑中介人员多次进行了打击报复。今年6月,福田工商分局物业管理处保安队员在对该部门办公场所附近发卡招揽生意的黑中介予以制止时,发卡人员纠集同伙意图殴打值勤保安。接到报警的辖区公安人员到场后,竟在黑中介人员身上搜出凶器。
今年8月8日,负责查处非法黑中介的福田工商分局督察队工作人员开车上班时,方向盘突然失灵,车辆立即失去控制,但因车速较慢未酿成事故。后经维修厂专业人员检查证实,该车转向系统被人为破坏。
8月10日晚10时许,福田工商分局保安队副队长途经新洲北村爱心网吧附近时,一男子突然上前拉住他称“有话要说”,接着又有两名男子上前围住。未待他反应过来,其中一名男子突然抽出用报纸包着的长刀向他头上猛砍,他头部当即血流如注,该男子随后逃离现场。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该副队长属轻微伤。后经了解,行凶者曾在福田工商分局注册大厅出现过,因他多次重复取号,被现场维持秩序的副队长阻止。事发后第二天,福田工商分局保安人员正常值勤时,有非法中介竟称:“你们还敢出来?不怕砍啊!”言语十分嚣张。
不畏暴力,“打防结合”痛击黑中介
面对非法黑中介日益猖狂的打击报复行为,福田工商分局不退而进,成立了督察队,专门负责调查、处理非法中介及涉及企业,督察队顶住各方压力,采取了“打防结合”、“以打为主、以防为辅”等有效措施,有效遏制了非法黑中介的嚣张气焰。据福田工商分局负责人透露,目前,打击从事工商登记注册非法代理黑中介行为已成为该部门的一项中心工作。在以往对黑中介单纯、一味打击的基础上,该部门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在“预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建立评议系统、内部视频监督系统、“对材料实质性抽查”和不定时组织队伍驱赶黑中介等等,从而针对黑中介逐步完善起一整套“防御系统”,防患于未然。
为了在注册后期堵住“非法中介”提供虚假材料的漏洞,福田工商分局加强与环保、卫生等前置审批部门及租赁所、银行、股权见证所等与注册有关的部门的联系沟通,除了指定专人在电脑联网记录上核查租赁合同外,还通过对前置审批批文、银行对账单、公(见)证书等材料的抽查来实现注册登记材料的实质性核查。对于怀疑虚假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该部门一律移交督察队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务求最大限度堵截虚假材料的流入。
做好预防措施的同时,福田工商分局采取了主动出击、严厉查处黑中介的突击行动。
今年6月27日和7月20日,该部门在福田区新沙路先后捣毁两家非法代理企业登记注册机构,现场查获了大量非法中介造假的证据和材料。根据这些材料所提供的信息,该部门进一步对非法中介已经骗取注册的企业进行全面跟踪调查,查获涉嫌以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企业达190多家。截至8月23日,该部门已查实,场地方面,上述公司中属查无下落的有52家;注册场所证明文件方面,已调查核实的92家企业中,属提供虚假场所证明文件的有48家;注册资金方面,已调查的43家企业中,属提供虚假验资报告的有2家,注册后立即抽走资金、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有30家。
改善办事环境,优质服务企业
打击“非法中介”的同时,福田工商分局还积极改善注册大厅办事环境,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高效、便利、快捷的服务。
为减少注册大厅的办事人流,防止“非法中介”混水摸鱼,扰乱秩序,该部门将取号机和咨询发表窗口移至一楼,将领照发照窗口移至三楼,并增加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单独窗口,添置了企业排队的指引和围栏。另一方面,该部门实行凭申请材料取号的措施,凡是手中无申请材料者不允许取号进入二楼注册大厅。这项措施改善了办事群众取号的排队环境,同时有效地遏制了非法中介在注册大厅的“拉客”行为。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避免企业因不同受理人员的不同表述来回奔波、反复排队,该部门设计启用了《首办责任单》。对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受理人员将开具《首办责任单》,列明需要补正的材料要求,企业补正材料后直接把材料提交给原受理人员,无需再次排队。这项举措大大增加了受理人员的责任心,也节省了办事人员的排队时间。
福田工商分局的“打黑”行动远远没有结束。对于通过非法中介骗取注册登记的“问题公司”,该部门根据涉案企业的具体情况,将给予罚款、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今天,该部门已经把调查核实的52家查无下落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告,限期相关公司负责人自行到该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相关法律链接
“问题公司”将受何种处罚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图:福田工商人员现场查扣非法中介制作的证件。深圳商报记者陈发清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