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洋)已取得了香港居留权的八旬王老太,因膝下无子女倍感孤独,于是回渝与侄孙一同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如今,房子还没有接,王老太却把侄孙一家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她与侄孙的共同购房关系。 昨日,南岸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淑珍(化名)老太今年已80高龄。1982年,她远赴香港打工,之后就一直住在香港,并取得了香港居留权。因膝下无子女倍感孤单,去年底,王老太从香港回渝后,侄儿吕明(化名)一家成了她唯一的亲人。于是,王老太决定与侄儿一家共同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王老太和其侄孙吕小明(化名)的名字。
据王老太介绍,今年年初,她突然接到开发商的电话,说有人要变更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想到自己之前已付了10多万的首付款,王老太于是从香港回渝,将侄儿一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她与侄孙的共同购房关系,将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变更为她一个人的名字。
昨日,王淑珍老人独自一人出庭,她的侄孙作为被告人没有出庭,而由其父亲吕明代为出庭。庭上,双方辩论激烈,说到动情处,王老太甚至泪述买房的钱是她十几年在香港做洗碗工的血汗钱。被告人的律师则称,原被告双方是一家人,且双方都出了钱购房,作为共同购房关系,原被告双方都已经履行,购房合同已经生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因双方分歧较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