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555消息(记者叶健升)本报8月30日六版《海南二中住校费擅自提高一倍多》一文,披露了海南第二中学未经物价局审批和公示,就擅自按省定最高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的事情,引起了省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8月30日上午,省教育厅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欢迎本报对教育收费问题所做的监督,该厅有关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对这一报道非常重视。该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海南第二中学校长王家发明知尚未得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仍以“马上就要报名开学了,只能先按初中300元、高中350元来收,如果高于物价局将来审批的标准,再把多收部分退还给学生”为由进行的辩解,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该中学“先收后退”的做法是违规的,任何未经审批和公示的教育收费均属于乱收费。
该负责人还表示,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从本报这一报道中吸取教训并进行反思,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并认真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