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王晶特约记者梁炜)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明确高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要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和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省属普通高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部(委)属高校和按一类学校招生的高校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重点专业学费上浮30%。师范和体育专业学费按本校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农林、航海、民族专业学费按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75%收取。专科生按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75%收取。
艺术类院校及艺术类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9000元,专科生按本科生学费标准的75%收取,可上下浮动15%。
独立学院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10000元,重点专业可上浮30%。专科生每学年7500元。独立学院表演、导演、摄影、美术、音乐5类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他艺术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武大、华中科大、华中师大举办的职院招收的高职生每学年5500元,其他本科院校举办的职院招收的高职生每学年5000元,独立举办的职院招收的高职生每学年4000元。高职艺术专业学费可上浮30%。
本科预科生按本校同类专业专科生标准收取学费,升入本科阶段后按照当年本校同类专业本科生标准收取学费。专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当年本校同类专业本科生标准收取。
辅修、选修、第二学士学位、双专业及双学位课程,按学分收费。旁听生按上述标准的70%收费。高校与境外合作办学,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2000元,本科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专科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7000元。
高校招收的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学生,学校只能收取本科阶段的学费,其学费按学生入校当年本专业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取。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可向学生收取住宿费。高校住宿费含水电费,超额部分可按规定收取费用。住宿费应按学年收取,如学生未完成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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