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日讯
近日不少市民向记者来电咨询,海口人力三轮车能否在9月1日“开禁”。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人力三轮车明天“开禁”难!
根据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海口市三轮车道路通行管理暂行规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海口市的人力三轮车将凭借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在城区从事运营活动。
海口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由于各种原因,原本定在9月1日挂牌成立的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得不延长到9月中旬。也就是说,海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不得不延后。
方案中还提到,9月1日起把海口市人力三轮车统一车型、统一颜色,并要求从业人员统一服装上岗进行管理。但是,目前承担管理的公司还没有最终确定,因为承担管理的管理公司一定要承担7项管理责任,其中包括规范管理从业人员、办理营运收费、提供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编号、建立责任追究制约制度与取消从业资格机制等相关问题。
另外,人力三轮车营运区域还未最后确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去年5月出台《禁止三轮车(人力、机动)、二轮手推车中心城区行驶的暂行规定》(代拟稿),禁止人力三轮车在海口市中心城区道路内行驶,但环卫作业的人力三轮车、二轮手推车除外。根据该规定,该负责人说,此次允许人力三轮车在城区从事运营活动可能不会包括海口市中心城区道路。也就是说,下述范围可能被禁行:即琼州大道与凤翔路交叉路口、龙昆南路与城西路交叉口、金盘开发区、海榆中线与南海大道交叉口、滨海大道与海港路交叉口、新埠岛东桥头、琼州大桥东端为分界点连线以内、海甸岛所有道路及滨海西路、环西路、新大州大道。该负责人说,最终的营运区域范围由海口市政府决定。(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