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其他公司名义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违反了《合同法》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曾庆光王娇)拿了别人的空白运单,就想承揽国内外快递业务?昨日,位于仙源里的两家速递公司因涉嫌合同违法被工商部门查处,并分别受到3000元的罚款。
上月底,有市民向工商部门举报,位于仙岳路仙源里的两家速递公司在非法经营快递营运服务。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分别以“DPES”公司代理、“TNT”公司代理的身份在从事国内外快递业务,却都无法提供与这两家国外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
从现场的业务单据和账本看,原来,这两家公司是擅自使用其他公司的空白运单揽取国内外快递业务。那么其空白运单又是从哪里来的?据经营者透露,其中一家公司是以每份1元的价格从与“TNT”公司有合作协议的代理处的业务员手中购买“TNT”空白运单,而另一家公司则是前年与“DPES”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去年到期后没有续签,但还继续使用协议期间所取得的“DPES”空白运单。
工商人员指出: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用未经“TNT”公司、“DPES”公司许可或续签协议,就用“TNT”、“DPES”单据为客户填写运单,实际上就是冒用其他公司的名义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法》。而两公司在执行合同中,往往达不到“TNT”公司、“DPES”公司的服务质量要求,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为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商部门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