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慈善家李春平生平为素材的畅销书《忏悔无门》,在热销两个多月后传出著作权纠纷。女作家刘云萍指责该书作者王春元剽窃她的作品,近日将王春元和长江文艺出版社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共58万余元。 前天,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刘云萍:合作写书中途生变
刘云萍笔名泠风,著有《西花厅岁月》一书。她起诉称,去年她多次应王春元之邀,在与李春平进行了5次面对面采访后,决定与王春元合作写书。按照约定,刘云萍负责故事的撰写,王春元负责在每部分故事前撰写自述,书稿于今年3月完成。出版前夕,两人在署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后来两人口头约定,写清署名顺序并注明各自创作的具体字数。刘云萍说,此后王春元一直未主动与她联系,她通过责编了解到,王春元对书稿中的人物名字做了改动,她觉得王的做法对她很不尊重,遂向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中心声明退出此书的写作,要求出版社不能使用她独立创作的部分。但今年6月,王春元以独立署名的方式出版了《忏悔无门》。
刘云萍说,她经对比发现,《忏悔无门》整体剽窃了她的创作内容。据她统计,该书的22章73小节中,有21章68小节涉嫌剽窃,字数多达22万字,除主要人物名字改换外,图书仅对原书稿略作了段落或词语的调整、句式的变换及少量文字添加,几乎是通篇抄袭,整个文章的叙事结构都没变动,王春元甚至把她写错的地方也照搬不误。
刘云萍认为,《忏悔无门》的出版方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有责任,出版社明知《忏悔无门》为两人共同创作,出版时却以王春元为惟一作者。
王春元助理:等开庭再发表意见
前天下午,记者两次拨打王春元的手机,均被呼转到秘书台。此后王春元的助理郭小姐告诉记者,王春元正在外地,不便接受采访。她表示,此前刘云萍就公开说过此事,“我们要等待开庭再发表意见,现在不便多说”。
据了解,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黎波曾表示,出版社未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起诉书,有关刘云萍和王春元之间的纠纷和利益分成情况他并不清楚。
李春平:授权书内容未经我同意
前天下午,慈善家李春平就《忏悔无门》涉嫌剽窃一事约见记者。李春平明确表示,去年4月刘云萍确实曾与王春元多次采访自己,“一采访就持续一整天,很辛苦”。李春平回忆,刘云萍做了很多采访记录工作,但至于书稿出自谁之手,他也无法确认。
此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王春元通过其助理出示了李春平就《忏悔无门》给他的授权书。授权书称:授权王春元以李春平为生活原型进行艺术创作、加工和处理,由此形成的文学传记、纪录片、电影、电视剧本等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均由王春元独家全权处理,李春平不享有著作权。
对于这份授权书李春平表示,授权书的内容并没有经过他同意。去年年底,王春元拿着一份没有具体内容的授权书让他签字,当时王称仅是对《忏悔无门》一书署名的授权,后来他发现授权书上多出了“独家全权处理”的内容。李春平表示,自己因此丧失了以自己为原型的作品的处置权,“根据这本书拍成的电视、电影我竟无权干涉,如果扭曲了我的形象怎么办?”李春平表示将收回授权。(据《新京报》《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