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改委的药品降价是否会受到企业的影响、干预和游说?
周望军: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一个不断沟通情况的过程。 我们召开各种协调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找专家评审,矛盾突出的还要请专家进行论证。由于目前药品生产企业重复建设严重,同种药品多家生产,企业间规模、实力、品牌和信誉都不同,我们在降低药品价格时,一般会取一个中间值,原则上不以最低价格为标准,以防止对生产企业产生过大影响,影响市场稳定。我们认为,对药品价格调整需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记者:我们观察到,最近几个月,发改委相继出台了降低67种抗肿瘤药品零售价格和制定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这两次调整与以前的调整有什么不同?
周望军:以前降价主要是选择患者反映最强烈的品种先来调。但降完之后,有时会发现降价药在临床上使用大幅减少,一些医院选择了其它的替代品种。所以,我们改变对策,选择按照药品大的治疗类别降价。比如说,这两次我们就专门降抗生素类、抗肿瘤类药,将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这类药品一起调整,减少替代,也在某种程度上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当然,也许这样之后还会产生其他问题,我们再不断改进工作。监管与反监管是同时并存的。
今年,我们准备把这2400种政府定价的药全部梳理一遍,争取重新调整一次。这次调整主要以降价为主,现在已经完成了两批,今后会陆续出台其他品种的调价方案。当然,如果某种药价格确实太低,企业不愿意生产,而老百姓反映又很好,临床确实需要,我们也会往上调,否则这些好药就消失了。
今后,我们准备每两年就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进行一次价格调整。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我们也准备进行适度干预。对于企业定价中虚高空间大的,或药价出现明显涨幅的,我们首先就会要求企业进行解释。解释不清楚、不合理,就会要求其调整价格或不允许它涨价,也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开信息的方式,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监督和制约。
记者:但是事实上,降价的药改头换面,重新以高价位出现在市场上。
周望军:这方面我们也在加强管理。去年,我们实行了药品差比价规则,对同一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和包装之间的比价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变相涨价的行为。下一步,国家药监局也将采取措施,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标准等,抑制换汤不换药的“新药”上市。我们也在和国家药监局协商,拟将新药审批和价格核定进行联动,通过共同努力,切实改变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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