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力挺记者
鸿富锦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中称:“王佑的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严重不符。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其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报社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
同时,在一份公开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对鸿富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 声明要求鸿富锦尽快解封两名记者个人的财产。
称富士康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将被整个中国新闻界所唾弃”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秦朔做客网易时也表示,报社对赢得官司很有信心,对方索赔3000万不可能得逞。
查封记者财产考验司法
记者发稿前夕,财经杂志通过新浪网发表声明:我们认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翁宝、王佑被诉,翁宝夫妇、王佑被查封冻结财产事件,反映出目前本案至少存在三个问题:
第一,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迅即查封当事人财产,而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深圳中院至今未向两位被查封财产的记者送达起诉状副本,显然违法。不知这样的程序发明所自何来?
第二,深圳中院欲查封翁宝的财产,实际查封的却是翁宝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因此非法查封了翁宝的妻子的财产。涉嫌职务侵权。
第三,深圳中院在两份裁定书上的查封理由,都是“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理由成立,应予采纳。”然而至今,两位记者对原告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理由是什么都一无所知;凭什么得出结论“原告的申请理由成立,应予采纳”,至今未见具体说明。深圳中院涉嫌滥用司法权。
北京市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如果我们办这个案子肯定不会这么做。财产保全对法院来说应该是非常谨慎的一种方式,对于有争议的财产才会保全。一般财产保全用在经济纠纷上较多,而对于类似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在法院没有事实依据或结论之前,一般不会随便查封个人的财产。
新华社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得到答复:深圳中院在看到媒体相关报道后,主要领导人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立案庭又重新审查了此案的所有手续,认为此案“程序上没有一点瑕疵和问题”。鉴于此案反响巨大,深圳中院将加快此案审理进度,“快立案、快开庭、早日审结”。目前此案已经立案,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起诉书很快将发到当事人手中。
8月29日,一直对媒体避而不见的鸿富锦公司的代理律师答复:舆论对此案的质疑是不对的。鸿富锦公司方面会在适当的时候发布消息。
记者博客日访问量百万
事件8月28日公开后,翁宝和王佑于当天下午,先后在搜狐和新浪开通了博客,第一时间发布进展消息。仅一天多时间,两位记者在搜狐博客浏览量就突破百万,评论逾千条,二人的新浪博客也同样高点击高回复。8月29日下午,二人及《第一财经日报》总编秦朔分别相继做客新浪、网易、搜狐,向网友披露事件内幕,正式引爆此事在网上的地震。
翁宝在他的博客中这样形容:“这是我近10年媒体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在一个企业权力急剧延伸,在一个法律体系对新闻从业保护日显单薄的今日,传媒业会是怎样的一种‘高危行业’……任何一方都可能会以法人的身份对任何一个记者的任何报道疑问提起高额的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记者的私有财产。这就是此事的潜含义,也是媒体未来可能的生存现实。”
搜狐博客吕伯望写到:“富士康明知道《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报道行为是其职务行为,却只告记者不告记者供职的报社,而且索赔金额几近天文数字,这种做法与核讹诈毫无二致。”“一个在英国和美国不敢告、在台湾也没告成的富士康,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让它在中国大陆得逞。”
网友无聊斋主评论:“两位记者不应该受到这样没有礼貌的待遇,企业应该感谢他们,他把你们存在的问题说了出来,不要觉得脸上无光。”
媒体圈的9•11
8月28日,翁宝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富士康乃至郭台铭他们现在是什么态度?
翁宝:郭先生本人的态度我们无从知晓,但我们和他们的来人有过两次沟通。有一个蹊跷的地方,他们来沟通过两次,第三次一个台湾高层本来说好了到上海来,跟我们交流一下,约好晚上7点,大概4点钟的时候,原来沟通的那个人说领导有事情,临时不来了。7天后我们就收到了查封财产的送达书。
记者:您本人没有参与报道,他们对您进行起诉,这是怎么回事?
翁:我也很纳闷,他们来人沟通时是我出面接待的,他们大概以为我是王佑的领导,觉得我应该负有领导责任吧。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太清楚。更奇怪的是,财产冻结这么久了诉讼书也没有送达,何时开庭我们也还不知道。我已递交了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但是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采纳认可的正式通知。
记者:您对这起针对你和王佑的诉讼有什么感受?
翁:七月上旬,当时我们收到了深圳市中院发过来的查封冻结财产的送达函,才知道对方已经正式起诉,已经对我们的财产进行全面查封和冻结。我个人感觉是非常震惊,这个诉讼标的让人觉得非常恐怖。当时也是觉得突然之间被别人推到悬崖边的感觉,没有退路。
可以明显的判断是,这是对方的刻意。以组织威慑个人,打“不对称官司”。并且,把个人和报社分开,采取不同的策略对待。他们曾经委托律师给报社发函,特意提出:贵报目前并未被列为被告,敬请留意。可以明白原告的用意。
记者:此事件对媒体界的影响?
翁:我希望这只是一个个案。我觉得它可以是媒体业的一个“9•11”,对媒体界的震撼是空前的。
记者:提起诉讼后,富士康有没有和你们接触过?
翁: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
采写这一报道的记者王佑有着4年多的新闻从业经历,她告诉记者,虽经历了这件事,但不会放弃记者职业,也不会改变对新闻的执着。
记者:你的财产何时被冻结的?
王佑:我们在7月中旬拿到这样一个文件,当时有几张纸,其中有一张通知书。
记者:你生活有没有受到影响?
王:目前肯定是会有比较大的影响吧,这一个多月来写稿量是大幅下降。可能一直会有心理阴影。好在房子还可以住,工资卡没有冻结。
记者:这次冻结了你多少财产?
王:我个人封的财产是我的一个房产,还有一张存款,这个房产实际上是署了我的名字,但是我父母的房子,当时是为了在转让过程中不要出现麻烦,以后不用再转让了,所以当时房产房主是写的我跟我父母的名字,对方就直接把这个封掉了。
法院:程序无误尽早开庭
《第一财经日报》的新闻发言人杨柏国告诉本报记者:截至8月29日晚,两位记者还没有收到起诉状副本。“我们给深圳市中院打电话,他们也不给肯定的信息,说法官还没有定,等法官定了再把材料发给我们。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庭,他们也给一些模棱两可的消息。现在两名记者申请财产解冻也没有回复。”
8月30日凌晨1点,记者看到王佑博客有了更新:“欣闻,深圳中院即将开庭的消息,让我们静静等待。”此时已是凌晨1点半,本报记者试着拨通王佑的办公电话,她居然还在办公室,她告诉记者,这一消息并不是法院方面告诉她的,她仍然没有拿到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这一消息来自于新华社的记者。
富士康摆下多米诺骨牌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说:“我觉得这是对方恶意诉讼。如果认为报道不实,应该对记者和媒体共同诉讼,记者所代表的媒体本身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但是他避开了对媒体的诉讼,他这样做是敲山震虎。”喻教授质疑:凭什么法院先期去冻结人家的财产?法院立案本身似乎就存在一些瑕疵。在没有弄清楚事实之前就进行财产保全,这种措施严厉的经济执法行为,应该谨慎。
“对该企业这一行为报道过的媒介不少,他只挑出两个人来,这实际上是多米诺骨牌的第一个骨牌,他用缩小诉讼对象的方式,先打赢第一个官司,如果真能打赢的话,(我个人觉得他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很低很低)就会对其他媒体采取同样的方式。所以这件事情应该是所有媒体人的事,大家不应该袖手旁观。”喻教授表态。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权服务处的王一龙处长在得知事件后,与《第一财经日报》社取得了联系,8月29日下午,他收到了《第一财经日报》社传给他的事件说明,他向记者表示,记协会坚决维护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过程中的正当权益,并最大限度地动用自身的力量去保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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