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伟何伟王新勇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何伟王新勇年仅20岁的重庆女子为牟利竟然在网上通过聊天寻找嫖客,并把自己租住的房屋作为卖淫场所,并将在上海的姐姐叫来本市一起卖淫,本市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对被告人向某某提起公诉,昨日,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向某某(女,20岁,重庆市人)原在北京开照相馆,认识了王某(男,30岁,另案处理),王某提出带向某某到天津去卖淫,向某某表示同意。2005年年初,二人来至天津,并通过某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合租了一单元房,月租金为1500元。期间向某某找来曾在北京认识的晓梅(女,21岁,重庆市人),又打电话把在上海打工的姐姐(女,28岁,重庆市人)叫到天津,一起进行卖淫活动。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一举侦破此案。法庭中,被告人向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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