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关玺华)明天起,本市将调整三项进京户口审批政策。其中包括:被北京人收养的外地独生子女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落户北京;未成年人可随继父落户北京;丧父且一直由祖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可投靠祖父母进京入户。 据了解,这次调整主要是在严格控制北京户籍人口增长的前提下,为部分家庭解决迫在眉睫的实际困难。
调整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
公安机关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对家庭稳定和对养子女抚养教育有益,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但是,收养子女在京入户应满足下列条件: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解读]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近年来,被收养的孩子通常都为独生子女,但由于此前北京市的户籍政策对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很多想要收养孩子的家庭面临巨大的户口难题。
调整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继父在京入户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继父在京入户条件调整为:继父与未成年人的母亲结婚3年以上;继父再婚前未生育或只生育过一名子女;未成年人由母亲抚养已达3年以上,并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时间以法院判决生效或经公证的协议书公证日期为准。
[解读]夫妇双方自愿结合,但一起跟随母亲进京的孩子却始终没有北京户口,在求学上遇到很多实际困难。
调整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在京入户条件
为解决部分未成年人的父亲已经死亡、且其出生后一直由在京的祖父母抚养、现面临上学没有北京户口的问题,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入户条件调整为:未成年人父亲生前为本市户口,其出生后一直由在京的祖父母抚养;未成年人与其祖父母经本市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办理了监护抚养关系证明。
[解读]父亲生前为北京人,母亲为外地人,父亲死后,孩子一直随祖父母在京生活,却无法取得北京户口。据了解,目前,在北京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处于这样的尴尬中。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及需交验的证件、证明,请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RJ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