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昨23时30分讯
今后,各地廉租房管理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昨天,建设部下发了《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两通知。 根据上述办法,各地将实行百分制的廉租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评分低于80分将被认定为未达标并限期整改。
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各地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并明确资金筹集方式,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依据中长期规划,确定年度计划;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稳定规范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该办法规定,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廉租房管理必须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设置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实行窗口服务。设立对外服务的办事窗口,公开廉租住房制度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程序予以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信箱。
廉租住房档案应一户一档
根据《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县(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内廉租住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并建立廉租住房统计报表制度。
同时,廉租住房档案应一户一档,包括申请、审核、实施保障及年度复核等有关材料。廉租住房档案由各地廉租住房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在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停止享受住房保障一定时限后,及时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电子档案同时移交。
考核低于80分须限期整改
此外,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还将实行100分考核制。80分(含)以上的,方为达标单位。考核评分低于80分或有“未出台及出台后未全面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发生重大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规范化管理未达标单位。对未达标单位,将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督促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