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8月30日电一个地方的环保局长,应该是尽心尽责保护生态环境的群众利益代表。山西省大同市的两级环保局两名副局长面对长年制造污染的企业,不是正视问题、采取措施,而是替企业掩饰,为自己开脱。
大同市永鑫活性炭厂两年前取得了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但这家企业并没有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也没有经过环保验收,擅自非法生产至今。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厂生产设备简陋,炉体冒烟喷火,令人窒息的气味殃及四邻。
面对此情此景,大同市环保局和该市南郊区环保局副局长的表现令人惊诧。市局副局长说他“到任不久,情况不清楚”;南郊区环保局副局长竟然辩称:“企业是试生产,仅仅生产了10多天。”
有关人士指出,两级环保局副局长的话,暴露了他们思想上的奇怪逻辑:其一,环保局领导不一定要掌握具体企业的排污情况;其二,污染问题要看到才算,看不到就没有。有如此思维逻辑,原因其实很简单: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替违法者开脱就是为自己执法中的失察、失职行为开脱。诸如此类直接或变相纵容甚至保护污染的现象,是当前环保形势严峻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