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罗园南里5户居民状告珠江骏景开发商
讨采光权索赔60年电费
本报讯
(记者杨昌平通讯员王悦)对面高楼挡住阳光,索赔为照明而增加的电费是否有法可依?这在当事双方之间引发争议。今天下午,丰台法院将开庭审理一起居民为采光权索赔60年的增加电费案,丰台区西罗园南里17号楼的5户居民将马路对面的珠江骏景开发商推上了被告席,讨要采光权、隐私权、眺望权等。 每户居民在诉状中都提出因室内昏暗,索赔为此增加的电费4万元,他们表示这个数字是该房屋剩下60多年使用年限中增加的费用。
徐先生是5户居民之一。说起刚入住西罗园时的情景,他仍然很兴奋:“房子采光充足,早上太阳晒的屋子里暖烘烘的,最主要的是站在家里一览无余,都能看到永定门!”2004年,徐先生的兴奋转为了沮丧。随着他家东侧建造起珠江骏景的高层建筑,永定门在他的视野里消失了。视野有所阻碍还不是主要问题,徐先生说,矗立在17号楼东侧的珠江骏景10、1l和12号楼几乎完全将阳光遮挡,加之通风条件也受到破坏,使他家夏天潮湿、冬天阴冷。此外,由于两楼房相距30多米,他家白天都要遮挡窗帘,否则就有可能被偷窥。而到了夕照,由于高楼的反射,徐先生的住宅经常受到反射光的污染。徐先生说,他和家人身心健康和情绪都受到直接影响,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伤害。徐先生等5户居民认为,珠江骏景的高层建筑严重侵犯了他们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眺望权,同时也让他们受到了反射光污染,故每户居民向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赔房屋贬值损失10万元,为照明增加的电费4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共计15万元。
据悉,西罗园南里14号楼1层的4名业主曾因珠江骏景的高楼遮挡了住房阳光,向开发商讨要采光权,索赔精神损失。最终,丰台法院判决北京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4名业主经济损失每人10万元。但判决中并未说明是否包含电费。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如何认定居民支出的电费中有多少是因采光被挡的,采光被挡到何种程度需要用电灯照明以及照明要用多大和多少灯泡,都难以认定,而且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前例,这无疑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