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31日讯
(记者光明)海口晚报关注海口绿化费收缴报道见报后,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市绿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天来已有十多家单位报名缴纳绿化费。海口晚报读者也通过晚报热线就绿化费收缴和义务植树提出了多条建议,部分建议得到了市绿委办的积极回应。
建议 :收绿化费要开通多条渠道来代收
老家在河南的市民王先生介绍说,河南新密市个体工商户到工商部门年检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可代收15元植树费。南京市市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地税扣除义务植树费。很多市民建议说,由于街道办和居委会对居民的约束力不强,人手也有限,能否从各个渠道来代收。如果应缴纳的人都缴纳了,方显公平。
建议 能否按劳动量折算顶替义务植树
从内蒙古自治区到海口来工作的吴先生介绍说,内蒙古的做法是参加为国家或集体采种、育苗、整地、浇灌、管护、栽花、种草、运苗、运水等义务绿化劳动,可按劳动量折算,顶替义务植树任务。海口能否也参照此办法,按劳动量折算顶替义务植树。
对此,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叶建兴表示,认建、认养绿地和保护古树名木应该都可以抵我市市民的义务植树任务,只是我市的折算办法没有细化。
建议 不履行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内蒙古自治区到海口来工作的吴先生介绍说,内蒙的做法是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补栽;不补栽的,补交绿化费,并处以绿化费3倍以下罚款。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绿化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他建议海口可借鉴这些地方的做法,将这一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好做实。
建议 植树时间要多考虑安排节假日
海中的一位老师建议说,听说绿委办将根据每批次报名的人数、城市绿化的需要来定义务植树时间,他担心市绿委办安排的植树时间跟自己上班的时间发生冲突。
对此,市绿委办专职副主任叶建兴表示,他们将争取在节假日、双休日等组织植树活动,市民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也可以适当调整到下一批次。
建议 能否到园林部门买苗借工具
市民陈先生说,他对买苗却是个外行,质量难得到保证。另外购买工具花钱不算,买回家后往往无处存放容易造成浪费,他建议能否到绿化部门买苗借工具。
叶建兴介绍说,绿委办建议市民到各苗圃自行购买,了解价格后也可以向绿管所购买。至于借工具,绿委办也会适当考虑。
建议 绿化费收缴与使用能否公开
市民李先生建议绿化费收缴与使用公开。
叶建兴介绍,绿化费用于海口市全民义务植树、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和补救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工作所需,不得用于与绿化无关方面的支出。收缴上来的绿化费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