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2年,本报就对“小高层加装电梯”的民间舆情给予关注。其后话题热度被推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曾鼓与呼。
数年过去,尽管百姓引颈期盼,但成功加装电梯的个案甚少传出。对此,有关部门一直以“我们正在调查、调研中”作答。
本次,新一轮答复摆上桌面,因产权、经费来源、规划和毗邻权益难以解决,“老问题”仍然停留在纸面操作,乏有新意。
本报讯记者 王雷、通讯员 张其明、实习生 蔡锦春报道:记者昨日从省政协得知,因产权、经费来源、规划和毗邻权益等问题难以解决,有关部门在答复委员提案时表示,小高层加装电梯仍难上加难。目前,广州市超过7层需加装电梯的房改房多达十万户。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在答复中表明,老房改房加装电梯,市规划部门提出了具体规划技术条件和办理程序———加装电梯间应确保正常的消防间距、规划道路退缩控制要求;满足本住宅和相邻建筑主要厅、房采光、通风的最基本要求,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申请主体应该为单位,同时取得由全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或委托。原则上不受理单独住户的申请,因为一栋住宅通常包括多家住户。省建设厅答复说,曾组织调研组到上海、江苏、安徽等地进行专题调研,结果发现同样存在产权、经费来源、规划和毗邻权益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上海在改造的2000多栋房屋中,只对一栋旧住宅作试点、加装了电梯。加装后正常运行费、维修保养费无法落实,更没有长期的资金保障渠道。之后,有关部门拨专款20多万元才使加装的电梯得以运转。因此,省建设厅表示,对旧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问题,仍需作进一步的调研工作,更要得到城市规划、房产部门的支持。目前省建设厅正在进行有关调查统计和摸底工作,同时也在研究有关经费来源、维护管理、产权归属、毗邻权益等问题。特别是毗邻权益问题又是社会和法规方面的问题,必须全面整体考虑,才能出台相关政策。对已具备加装条件的旧住宅,其中包括已解决经费来源、所有业主意见已经协商统一,并且规划、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均满足的,可按现行建设程序开展加装电梯工作。(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