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内疯狂作案九起,涉案金额高达4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鲁钇山、实习生 梅道凤 报道:10个月内偷抢保险柜三个、小汽车四台、手机1700多台,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人民币。昨日,涉嫌犯下如上罪行的刘年生等七人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
这七名被告均来自湖南和重庆,年龄在20到30岁左右,其中第一被告人刘年生只有20岁,另一被告人徐登21岁,有趣的是,他给自己取了个“拉登”的外号。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5年1月份开始,刘年生、徐登、贺利华等7人在广州市白云、花都二区及清远疯狂作案9起。1月16日凌晨3时,贺利华伙同谭小平等人(另案处理)开着一辆面包车到机场路某物流公司,将值班人员制服后,抢走近782台手机(价值人民币180万元)和电脑显示器等;同年2月20日凌晨1时许,刘年生伙同陈冬春等人(另案处理)携带钢管等作案工具,窜到花都区某航空服务公司,撬门入屋将小货车和500台手机(价值人民币75万元)洗劫一空;同年10月4日,刘年生和徐登等人开车到白云区太和镇一物流公司,制服两名保安员后将仓库内470台手机和配件通通抢走,事后经鉴定,所抢走的物品价值113万多元。
除手机外,保险柜和汽车是这伙歹徒“钟爱”的目标。2005年7月3日凌晨6时,刘年生和贺利华等人开车到花都区新华镇秀全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剪断防盗锁后入屋,撬开屋内一保险柜,搜走里面6万元现金;此后,刘年生等人又先后作案,持枪冲进白云区一家货运公司和一家钢材店,抢走两个保险柜(内有现金15万多元)和一部汽车,并将一名店主砍伤,随后又在清远市抢劫一部汽车。
2005年9月2日凌晨3时,刘年生一伙开车来到白云区龙归龙源加油站时,见到事主沈某正在给汽车加油,便一哄而上,将沈某制服,将其身上财物搜空,并抢走沈某的小汽车。其后,众匪又闯入加油站办公室,暴力威胁下,将三个保险柜直接带上车抢走,所幸里面只有现金4500元。
昨日庭审中,全部被告人均对指控事实基本承认,但都推说自己并非“当头者”。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