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曝光22家“抠门”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不能成摆设
今年前8月为劳动者追回665万元
本报上海8月31日电
记者励漪报道:上海沪光客车厂等22家“抠门”企业30日被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曝光。 这些企业今年1—8月期间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且金额较大。
今年1—8月,上海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收到关于最低工资的举报投诉647件,查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案件907件,通过监察为劳动者追回低于最低工资差额665万元,涉及劳动者约2.8万人。
从检查情况看,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案件主要特点有,涉案人数及金额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将近80%的案件发生在郊县地区,其中嘉定、闵行、松江、宝山4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案件约占全市总数的一半;中小型企业是此类案件高发区,其中从业人员总数少于100人的企业占64%;批发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和金属制品业位居违法行业的前三位。
2006年1月至8月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部分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金额较大的单位有:
上海革新电机厂一分厂、上海沪光客车厂、响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天良制衣有限公司、上海中兴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纽丽都服装有限公司、上海新行纸箱厂、上海之合玻璃钢有限公司、上海海燕玩具有限公司、上海仓南耐火产品有限公司、上海益忠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冠昶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上海骑士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美宝旅游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申嘉铝业总厂、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灵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安东木业有限公司、上海田渊变压器有限公司、上海特嘉隆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宝山)、上海飞聚电线有限公司、上海玉鼎制衣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对于支付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广大劳动者如发现企业违规,应积极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电话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