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裴晓兰 通讯员王斌来源: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斌)75岁的邢老汉因未能分到家里的65万拆迁款,将结婚57年的老伴儿告上法庭,要求通过离婚分一半拆迁款。近日,顺义法院驳回了邢老汉的诉讼请求。
邢老汉诉称,他与妻子1949年结婚后居住在崇文区的一处公房内,房屋由自己承租。1958年,因单位迁址到延庆,他的户口也落入延庆县。此后,崇文区的房屋一直由妻子继续承租并居住。邢老汉说,1997年8月,退休后他从延庆返回,但因夫妻感情不和一直分居,双方在经济上也相互独立。今年4月,崇文区的公房拆迁,家里共得拆迁款65万元,但妻子将这笔款存放在了4个孩子那里,自己却一分钱也没有见到。邢老汉说,他和老伴儿分居已10年左右,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他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一半的拆迁款。
然而,邢老汉的老伴儿表示,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她不同意离婚。
顺义法院认为,邢老汉夫妻结婚已57年,且家庭关系稳定。夫妻俩虽对拆迁款的处理问题产生分歧,但离婚并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现在妻子不同意离婚,说明夫妻间还有沟通和交流的可能,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因此驳回了邢老汉的离婚请求。 |